监督索引号53042200156301000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在路居镇党委的领导下,镇人民政府带领下属各部门履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职能;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发展科学技术;发展教育;发展文化事业;发展卫生体育;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的职能;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的职能。具体行使以下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区域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路居镇人民政府 2.路居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3.路居镇人民团体 4.中国共产党路居镇委员会 5.路居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6.路居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7.路居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路居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9.孤山片区管理委员会 10.路居镇综治中心 11.路居镇党群服务中心 12.路居镇财政所 13.路居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分别是: 1.路居镇人民政府 2.路居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3.路居镇人民团体 4.中国共产党路居镇委员会 5.路居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6.路居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7.路居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路居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9.孤山片区管理委员会 10.路居镇综治中心 11.路居镇党群服务中心 12.路居镇财政所 13.路居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 2024 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 2024 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超编17辆。超编原因是:为满足路居镇环境卫生保护工作需要其中有十余辆车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车(垃圾车、吸粪车等)。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十足干劲推动经济稳中向好,前进步伐更加稳健。牢牢抓住玉溪市乡镇(街道)抓经济促发展工作契机,坚持“一盘棋”理念,实现各项经济指标大幅增长。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全年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23,000,000.00元,较2023年110,000,000.00元增长3.75倍,产业类投资项目入库14个,完成投资156,000,000.00元,发展根基不断稳固。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280,000.00元,同比增长67.89%,其中,税收收入17,780,000.00元,非税收入18,500,000.00元,同比增长19.79倍,经济增长呈现从“质变”到“量变”转化,实现跨越式提升。在企业及“四上企业”培育方面,净增企业91户,完成纳规纳限1户,“四上”企业6户在江川区注册入库。统筹资源渠道解决企业困难30余个,帮助企业筹备“秋收大会”“青年讲师团”系列活动。在农业基地建设方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创建县级基地52个、市级基地7个,蓝莓种业创新中心、现代智能温室工业化栽培生态示范项目成功落地,稳步推进2,210亩设施化蓝莓基地建设,实现蓝莓产业从无到有新的突破,高质量延伸澄江蓝莓产业链。完成烤烟生产7,300亩,93.8万公斤收购任务,实现烟农直接收入32,155,600.00元。 2.以常抓不懈加快农文旅融合发展,旅游潜力逐步释放。坚持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并重。探索南岸农文旅融合发展。制定《抚仙湖南岸农文旅高质量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大力推动抚仙湖南岸文化、旅游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全域旅游多点开花。持续激活3个国家AAA级及明星湾子沟等景区旅游活力,提档升级小凹村田园综合体、云龙雕塑博物馆,引入外资投资40,000,000.00元打造麓椿抚仙湖南岸网红“洞穴酒店”,开拓性开发滑翔伞项目、创设豆芽骑行驿站,南岸游玩在抖音、小红书、微博等平台热度不减。拉动周边产业发展。明星鱼洞、湾子沟、碧云寺公园初步形成村域旅游区,明星、孤山初步构建规模化发展格局。常态化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安全巡查等检查71次,预计全年共接待游客35.13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1,851,000.00元。 3.以更高站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绿色发展底色浓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部门联动强化源头治理。聚力开展大清理大整治工作,今年开展3次整治行动,投入4,660人次,清理树枝杂草、水草青苔5,600余吨、红白垃圾110余吨,完成3,658.72亩湖滨“修枝透景”,观赏环境显著改善。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回收残膜6,729亩2.1万公斤,集中镇村干部420余人清理负面清单作物370余亩。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全退出,劝离和制止违规养殖放牧55户910余只。严守耕地红线,完成卫片执法图斑整改6个,耕地流出图斑整改13个186.78亩,国土变更调查图斑完成54个198.14亩,生态移民搬迁拆除图斑完成9个143.01亩。常态化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流域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环境卫生保洁巡查、考核8次,发出通报8期。沿湖所有餐饮饭店100.00%实现泔水统一收集。全覆盖开展农村厕所化粪池清掏工作2次,清掏公厕化粪池156个,2,439立方米。“一张水网”建设初见成效。投资2,142,700.00元完成大鲫鱼河水质提升工程。开挖隔离沟43.58亩,建设“2.0版”生态拦蓄池,全面截住初期雨水、农田尾水、散漏污水入湖,实现清污分流、清水入湖,有效联通调蓄带、席草田水库、燃灯寺水库,湖外用水循环体系初步建立。河长制职责继续压实。镇级河长巡河362次,组织党员“突击队”对河道进行清淤、河床清洁15次,大鲫鱼河水质总体保持III类,入湖河道水质保持稳定向好态势。 4.以扎实举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激发产业发展动能。保持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态势。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制定《澄江市路居镇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工作策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2个村(社区)作为路居试点,三百亩村成功获评省级绿美乡村示范村。建设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储备项目6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推送、入户走访排查、村级分析研判等方式,新识别监测户7户25人;新增小额信贷8笔400,000.00元,累计安置公益性岗位65人,2个就业帮扶车间稳定吸纳12名脱贫劳动力。发放雨露计划资金108人次247,000.00元。千方百计促农增收。实施“提质增效”行动,全镇10个村(社区)村集体经济收入突破200,000.00元,争取省级财政扶持项目2个总计投资1,380,000.00元,中央衔接资金项目2个总投资5,800,000.00元,完成中坝集贸市场项目资产移交并启动招租工作。三百亩村通过“村办公司+企业+农户”方式开展香椿统购统销,联农带农300余户。 5.以为民理念引领科教文卫发展,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落地落实民生实事。环湖棚改工作迈出坚实步伐。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支持下,统筹全镇力量高质量完成各项部署任务,进城安置群众全部完成安置房抽签,389套安置房圆满交至群众手中,有效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有序推进就地安置货币化协议签订,完成协议签约388户,货币化率达96.52%,完成兑付394,000,000.00元,积极化解群众多年愁盼问题。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推进宅基地审批和农村民房建设工作,完成7个村(社区)116户宅基地审批,154户竣工验收,民房审批初步进入正轨,“先批后建”机制初步建立。发放生育补贴、育儿补助422,000.00元;开展奖优免补工作,医保减免240,000.00元,扶助134人183,000.00元;发放低保资金883人4,827,100.00元;慰问贫困残疾人187人79,000.00元。积极推进“两保”收缴工作,医保实缴25,486人,参保率93.94%,养老保险实缴11,879人,参保率89.67%。文化活动多彩纷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送春联、广场舞比赛、书画展等主题系列活动30余场,举办节日文艺表演、知识宣讲等志愿服务活动200余次。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多渠道协调筹集资金639,700.00元,改善校园办学条件;排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和安全隐患,消防安全检查18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9次;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劝返疑似辍学学生21人;强化关注留守儿童、重点青少年等群体,走访留守儿童、单亲家庭300余户,“一对一”帮扶特殊学生6户,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失学、辍学问题。聚焦“一老一小”。争取云南红塔银行向路居中心小学捐赠爱心助学资金371,000.00元,提升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茅台王子•明亮工程”希望港湾公益项目落地,为路居“一小”健康成长贡献力量。帮助140户租房困难老人解决过渡安置住房问题。走访百岁老人和困难群众144人,发放慰问金66,000.00元。发放“春雨行动”助学金50人25,000.00元。发挥群团力量,为60周岁老人进行免费体检,为191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实现“微心愿”。科技、老龄、残联、红十字会、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工青妇事业稳步发展。 6.以法治思想赋能社会治理,平安创建成果显著。不断完善社会治理制度。深入推进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活用“派单权”“吹哨权”“督办权”,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起,录入澄江“共治通APP”平台事件6,795件,办结5,440件,办结率80.06%。办理信访总量518件,无进京上访群众。持续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00余场,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受教育3万余人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影响力持续扩大。全面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组织镇、村两级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4期,59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民事纠纷案件19件,成功率100.00%。法律诊所接待群众55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办理事项664件。多样化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帮教刑释解矫人员194名,矫正社区矫正对象17名。强化精神障碍人员管控。开展在册134名精神障碍患者入户走访,及时送治病情加重患者,杜绝由精神病患者发病引发的命案风险。深化反邪教与扫黑除恶行动。开展摸排“全能神”人员工作,发放宣传册800余份,畅通信息举报渠道,积极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开展安全风险大排查,发现安全隐患3类32项,责令限期整改企业18家,积极整改隐患32项,整改完成率100.00%,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7.以党建引领推动现代化建设,凝心聚力谱写新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优化制度建设。坚决落实村(社区)派单任务制,据实灵活调节派单内容及周期,实现精准派单。强化干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季度考核,优化年终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新招聘2名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调整13个部门为8个,优化干部职工岗位,内部转隶50人。聚焦从严治党提升廉洁力。加强监督常态化,开展督查18次,发出督查通报6期、工作提示3份、监督提示函3份。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发现11项27个问题,完成整改24个,正在推进3个。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通报典型案例15次。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受理问题线索25条,规范处置问题线索30条,党纪立案审查13件13人,政务立案调查3件3人,给予党纪处分16人,政务处分2人,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4人次,正风肃纪成效明显。 8.以坚实行动夯实基层武装工作,积极响应强国召唤。贯彻强军兴军思想。稳步推进征兵工作及民兵建设。严把人员出入转队,完成128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筛选16名应征青年光荣入伍,调整编组基干民兵40人,普通民兵886人,切实增强征兵及民兵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双拥工作。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及困难救助对象8人,发放慰问金10,500.00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36人496,500.00元;发放光荣牌26人,办理优待证42人,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240万余元。 9.以磐石信念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定恪守初心使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推进法治型政府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党政班子联席会、党委会,实现重点工作高位统筹推进,增强政治引领。制定《路居镇党委会议事规则》《路居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会议议事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及执行力。组织20名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开展执法能力培训4场,行政机关出庭应诉2次,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个,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累计接待群众超过1万余人次,办理各类服务事项6,300余件,群众满意率达98%,有效扩展服务广度和深度。政府信息公开160余条,涵盖经济、民生、生态等多个领域。强化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节支增收”理念,压减公用经费预算支出610,700.00元,压减率为58.58%。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591,310,715.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968,362.22元,占总收入的14.2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07,342,353.47元,占总收入的85.8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0,978,848.44元,增长195.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5,177,359.28元,下降53.13%;其他收入增加486,156,207.72元,增长2,294.69%。主要原因是2024年路居镇继续开展环湖棚改后续工作,与2023年相比本年从环湖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拨入的所有资金都纳入“其他收入”科目核算,造成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591,322,756.95元。其中:基本支出20,193,086.59元,占总支出的3.41%;项目支出571,129,670.36元,占总支出的96.59%。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9,367,087.80元,增长166.4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94,270.55元,下降12.91%;项目支出增加372,361,358.35元,增长187.33%。主要原因是2024年路居镇增加了湖滨缓冲带管护项目、九龙晟景后续整改项目、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张营村民族团结示范项目等重大项目支出,以致本年合计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88,266.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768,044.50元,占基本支出的97.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0,221.93元,占基本支出的2.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1,129,670.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8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河道管护经费1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15条入湖河道及旁侧综合治理管护项目费用。 2.湖滨缓冲带管护经费3,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湖滨带管护服务以及抚仙湖泵站拆除费用。 3.截污治污项目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截污治污及健康水循环建设项目费用。 4.抗旱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三百亩人畜饮水抗旱应急及各村社区抗旱费用。 5.未建安置区货币化补偿款393,601,174.00元,主要用于支付未建安置房的棚改户货币补偿款。 6.玉波苑拆迁补偿款108,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天颐公司玉波苑拆迁补偿款。 7.棚改分房工作经费202,785.00元,主要用于支付棚改分房工作期间办公费、燃油费、用餐费及拨付各村社区工作经费。 8.流转土地租金2,400,000.00元,主要用于划转到产投公司。 9.明星棚改补偿款368,54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款。 10.大铁线燃灯寺路段水毁道路修复工程款7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大铁线燃灯寺路段水毁道路修复应急工程款。 11.购买卫生保洁服务费2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环境中心购买卫生保洁服务费。 12.休耕轮作流转土地管护工作经费269,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招租土地测绘费及各村社区休耕轮作土地管理工作经费。 13.环湖棚改工作经费233,034.05元,主要用于支付孤山安置房水电费、物业管理人员劳务费以及各村社区已搬迁户余留建筑物拆除和建筑垃圾清运费。 14.土地流转公开招租2号地标保证金1,544,925.00元,主要用于退还土地承租公司保证金和转为承租租金。 15.上坝旱改水项目土地流转费8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上坝村委会2024年旱改水项目土地流转费。 16.上坝旱改水项目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上坝村委会2024年旱改水项目工作经费。 17.农村消防工作经费40,779.75元,主要用于支付消防车燃油费、保险费、检测费、维修费、保养费以及购买消防器材费用。 18.流转土地烤烟租金2,618,000.00元,主要用于划转到产投公司。 19.沿湖生态环境大清理大整治资金4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湖滨缓冲带清理管护大整治费用。 20.法院执行款69,800.00元,主要用于乾金建筑公司合同纠纷案执行费用。 21.借款34,878,631.94元,主要用于支付环境中心购买服务费、湖滨缓冲带管护费、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离职人员补偿费、12条入湖河道及旁侧综合治理工程管护费、下坝海边小学危房拆除及新建围墙费、三条市级河道管护费、政府物业费、办公材料费。 22.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28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各村社区基层治理专干人员生活补助。 23.占地补偿款174,450.70元,主要用于支付上坝村委会燃灯寺灌片占地补偿款。 24.扣减购买安置房及车位未交款项14,918,258.55元,主要用于划转安置房及车位未付款到澄江市住建局。 25.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22,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老干部管理人员补助及离退休老干部春节慰问费。 26.政府业务费46,596.18元,主要用于支付低保户危房修缮费用、孤山岛瀛海寺商业化整治拆除工程款费用。 27.土地流转公开招租1号地标保证金4,497,975.00元,主要用于退还土地承租公司保证金和转为承租租金。 28.运转经费987,922.19元,主要用于支付手续费、燃油费、水电费、路域环境整治经费、临时集贸市场秩序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牛摩河河道水质巩固提升工程款、办公用品维修费、网络使用费、材料制作费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747,203.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32%。与上年相比减少98,711,815.35元,下降55.63%,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了水体污染防治项目支出,该项目于2023年支出了150,025,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25,418.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完成年初预算的28.71%。主要用于人大事务121,455.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675,857.79元、财政事务395,687.77元、群众团体事务135,746.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602,981.00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33,726.84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9,963.7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专户自有资金19,229,969.00元未挂接到一体化平台上,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最终结算数有偏差。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19,9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其他国防支出19,953.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国防(类)支出预算,而本年实际执行中武装部产生了支出19,953.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237,28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完成年初预算的89.83%。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37,285.6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与实际支出业务有偏差,后期已做了预算调整。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11,422.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4%。主要用于群众文化431,685.52元、文物保护79,736.5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执行中增加了甘棠箐遗址文物保护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3,65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0%,完成年初预算的85.0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8,787.68元、死亡抚恤146,517.00元、养老服务30,000.00元、临时救助34,5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85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与实际支出业务有偏差,后期已做了预算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1,919.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完成年初预算的75.5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58,592.68元、事业单位医疗441,091.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87,048.2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187.2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与实际支出业务有偏差,后期已做了预算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2,010,552.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5%,完成年初预算的3,727.49%。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926,552.70元、水体51,084,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实际执行中增加了抚仙湖湖滨缓冲带管护项目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52,07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完成年初预算的70.02%。主要用于城乡管理事务452,075.4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与实际支出业务有偏差,后期已做了预算调整。 12.农林水(类)支出13,409,729.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3%,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6%。主要用于事业运3,585,718.14元、生产发展5,799,911.59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88,200.00元、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330,000.0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305,9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执行中增加了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张营村民族团结示范项目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7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45,1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995,475.00元、购房补贴149,71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新入职人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8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600.00元,决算为42,175.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430.35元,下降24.1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600.00元,决算为30,195.1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56%,完成年初预算的4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00.00元,决算为11,9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44%,完成年初预算的19.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9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170.35元,下降42.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740.00元,增长269.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9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600.00元,支出决算为42,175.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430.35元,下降24.15%。 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600.00元,决算为30,195.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00.00元,决算为11,9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省市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 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170.35元,下降42.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740.00元,增长275.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7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8,740.00元,增长275.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征兵检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0,633.19元,比上年增加378,933.19元,增长74.0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开展环湖棚改后续资金兑付和分房工作,以致增加了相关的燃油费等交通费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46,451.33元、会议费8,935.00元、水费9,141.03元、电费130,952.08元、邮电费450.00元、培训费1,260.00元、公务接待费11,980.00元、工会经费19,234.00元、其他交通费用462,229.7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5,431,460.70元,其中,流动资产17,956,161.81元,固定资产7,392,542.6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2,756.2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42,143.8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296,504.32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750,512.58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3,847.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3项,账面原值808,52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4016.00元(已全额上缴);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15,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6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15,8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15,8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200156301111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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