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在省市各级各部门的大力帮助、指导和支持下,澄江县先后完成了马房村、大河口、小马沟、东大河、广龙5个片区8274人生态移民搬迁。省委陈豪书记调研澄江时提出要“一次性”启动环湖生态移民搬迁,澄江县委、县政府按照“环湖做减法,城镇做加法”的原则,将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剩余8143户2.2万余人,涉及4个镇(街道)14村委会(社区)54个村民小组全部搬离抚仙湖。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实施。2019年1月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四套班子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和各片区指挥长的环湖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9个项目指挥部,负责棚改各项工作的推进。7月11日,市政府牵头成立了市级指挥部,共同助力澄江高位推动环湖棚改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制度、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指挥部会议制度,截至目前,召开办公室会议100余次,领导小组会议7次,指挥部会议8次,及时掌握环湖棚改各项工作进度,解决推进项目存在困难和问题。科学制定出“时间表、作战图”,倒排时序抓落实,确保决策、搬迁等程序依法依规实施到位。建立健全环湖棚改新闻宣传联席会议制度、新闻稿件会审制度、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营造和谐、稳定的舆论氛围。 (三)依法依规,扎实高效推进。通过前期大量的工作,安置房建设选址地点已经确定并于6月20日发布了《搬迁安置选址通告》,安置点分为9个片区,其中:万海、右所—吉花片区搬迁至县城,矣旧片区搬迁至寒武纪小镇,海口片区搬迁至仙湖古镇,小凹下坝隔河片区搬迁至路居小镇,明星尖山、孤山牛摩搬迁至特色村。第一批次1945亩安置房建设用地已具备交地条件。持续推进9个片区“三调”补调、复核和社情民意调查,截至目前,累计入户8091户·次,“三调”复核累计7711户,群众对生态移民搬迁的支持率达99.63%。在多轮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搬迁补偿安置方案》。9月21日,发布《抚仙湖环湖棚户区改造暨生态移民搬迁项目万海、右所—吉花、矣旧片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的决定》《搬迁公告》《搬迁补偿安置方案》。10月10日正式启动第一批次万海、右所-吉花、矣旧3个片区《抚仙湖环湖棚户区改造暨生态移民搬迁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签订和房屋拆除工作。环湖棚改第一批次共2487户涉迁群众,截至10月20日已正式签订协议2477户,签约率达99.6%。按照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的环湖棚改安置房建设指标任务数7000套的要求,我县力争年底开工建设率达70%。 (四)积极组织动员,凝聚各方力量。举全县之力,抽调400多名县直干部,分赴涉及环湖棚户区改造的乡镇(街道)各片区。召开2次大型动员暨培训会议,开展《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培训研讨。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政策讲解、解疑释惑,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知晓、参与和支持生态移民搬迁,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持续纵深推进环湖棚改工作。 (五)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推进棚改。一是抚仙湖环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36.7亿元,资金已到位。二是省发改委的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已下达4.3亿元,资金按时序调度。三是县政府与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的棚改项目公司玉溪昊澄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并挂牌,资金已到位3亿元,用于环湖棚户区安置房项目建设。四是县政府筹措前期工作经费1400万元,用于棚改抽调工作人员用餐、办公用品等日常支出,已经拨付到各指挥部。五是县政府与各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方合作,通过利用土地资源配置方式可解决安置房建设资金59亿元。今年环湖棚改资金共需110亿元,资金筹措通过发行棚改专债36.7亿元;省发改委下达的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10亿元;中央基建资金2.3亿元,棚改央补资金2亿元;项目公司自筹资金10亿元;通过安置房建设项目方解决安置房建设资金59亿元解决。 (六)高度重视社会维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领导、党员干部将工作重心放在社区、居民小组和群众家中,真心实意为群众分忧解难,累计调解家庭矛盾纠纷128起,劝返运输建材车辆275起。10月9日,邀请人民日报云南分社、央视云南站、玉溪网等中央、省、市媒体,召开抚仙湖环湖棚户区改造暨生态移民搬迁新闻发布会,充分利用好网络媒体的宣传优势,积极谋划联合媒体对阶段性、重要性、创新性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形成正向的舆论引导和浓厚的工作氛围。 (七)处理孤山牛摩片区及冯家湾、秦家山的历史遗留问题进展情况。棚改办派专班,相关县级领导、路居镇书记进驻孤山深入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前期工作稳步推进。涉及国家一级公益林调整的部分,正在重新组织资料上报省林草局。加快推进临电施工,孤山牛摩片区1号安置地方案取消地下室,采用架空层来满足地下室的使用功能的方案。C、D栋试桩桩基检测工作已全部完成,协调出具永久性边坡支护设计方案。完成增加征地范围的现场勘测及制图,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根据试桩施工过程中地质问题,已经完成10颗补堪工作,并出具补堪勘察报告,于9月24日邀请城乡投公司本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踏勘,组织公司内部勘察报告评审会,研究讨论项目地工程桩实施办法,要求施工单位10月15日前出具施工方案。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托管区搬迁实施主体,发布征迁公告问题。由于环湖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二批、第三批次的搬迁范围涉及江川区托管的江城镇、路居镇,华宁县托管的青龙镇。玉溪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27期中明确:为推进抚仙湖环湖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托管期内,托管区域内江川区江城镇、路居镇和华宁县青龙镇涉及的发布通告、房屋征收公告、土地征收决定、拆迁公告等工作,按照征收主体合法、程序合法的原则及要求,由江川区、华宁县人民政府支持配合发布。现需上级部门再进一步明确搬迁实施主体。 (二)解决环湖棚改土地指标问题。由于抚仙湖环湖棚户区改造项目未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安置房所需的土地指标迟迟尚未开通绿色通道进行审批,致使迫在眉睫的安置房建设无法实现实质性的开工建设。需上级部门进一步协调解决此次环湖棚改土地指标用于安置房建设事宜。 (三)环湖棚改安置房提前开工建设的土地问题。由于安置房建设土地指标尚未得到审批,恳请上级指挥部同意提前开工建设,同意按照《2019年抚仙湖环湖棚户区改造暨生态移民搬迁项目(安置房)建设实施方案》执行。
(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管宏波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