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行“价费分离”  减轻群众负担


来源: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4-11-13 16:13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实行“价费分离”  减轻群众负担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有关要求,规范充电收费行为,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根据《关于印发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4714要求,澄江市发展改革局2024912日牵头市场监管局、电力公司开展调研,要求运营企业合理确定充电服务费。在调研的基层上形成《澄江市清理规范电动自行车收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措施、工作步骤与时间节点1023日发通知要求全市4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主体报送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整改方案,其中3家计划在12月开始价费分离的试运行,整改后电价全部按每度电0.51元、充电服务费按每度电0.29元至0.3元收取,整改后充电费用将大幅下降30%以上,其中时代广场小区降幅明显,整改后将不再收取每辆电动自行车每年180元的充电服务费,充电电价从1.5/4小时改为每度电0.51元,以72V电动自行车正常充7小时、充1.6度充满、每个月充6次为例计算,整改前充电费用每次为5.13元,整改后每次仅为1.3元,降幅达到75%

 

                

 

 

  澄江市发展改革局

                        20241113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滇公网安备 53042202000011号 备案号 滇ICP备11001977号 网站标识码 5304220003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207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