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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转澄江市公安局进行了解,现回复如下:
根据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签发后三日内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目前,云南省人口管理系统暂不能办理跨省临时证申领业务,省内户口可凭《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向省内任一户籍派出所窗口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备注:澄江市公安局凤麓派出所户籍窗口已搬至澄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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