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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转澄江市卫生健康局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分为在助产机构内生产及在助产机构外生产,助产机构内生产的直接在助产机构内办理,助产机构外生产的需要到拟落户所在地妇幼保健院办理,所需材料也不相同。
(一)助产机构内生产首次签发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 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外籍人员需提交有效护照、港、澳、台人士提交通行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授权委托书: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必须提交新生儿母亲签字手印的授权委托书,第三方办理还需第三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4. 母亲人证信息核查表2份(入院时核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前核查)。
(二)助产机构外生产首次签发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 新生儿父母亲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拟落户地派出所提供的新生儿未落户相关证明;
3.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书面申请书;
4. 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5. 亲子关系声明;
6. 新生儿、父亲及母亲三方亲子鉴定原件;
7. 单亲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声明(无法提供新生儿母亲(父亲)信息的才需提供);
8. 新生儿父母亲人证信息核查表(人脸识别)。
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
《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统一在妇幼保健院进行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 新生儿父母亲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已落户才需提供);
2.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书面申请书;
3.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4. 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5. 婴儿出生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6. 新生儿母亲住院病案首页、分娩记录页、新生儿出生记录页复印件;
7. 授权委托书(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必须提交新生儿母亲签字手印的授权委托书);
8. 新生儿父母亲人证信息核查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助产机构外生产办理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或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都需要父母双方到场(单亲除外),若在助产机构外生产,后续到过有资质的助产机构处理的可携带病历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助产机构进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需的单亲声明、登记表、亲子关系声明、书面申请表由办理机构提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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