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澄江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18〕1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决定举行澄江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划定澄江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基本条件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热爱生活,热心公益事业,有环保意识,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等)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听证会参加人产生办法 群众代表参加人由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随机选取产生;拟划定区域内高污染燃料销售、使用商户代表由市市场监管局推荐;烤烟户代表由镇(街道)推荐;有关政府部门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组织参加人,由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根据规定,聘请或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四、旁听人产生办法 旁听人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到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报名,由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随机抽取。 五、听证会参加人名额确定15名 分配名单如下: (一)人大政协2名。其中: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 (二)高污染燃料使用经营户代表3名。其中:高污染燃料使用经营户代表1名、海口镇烤烟户代表1名、九村镇烤烟户代表1名。 (三)高污染燃料经营户代表1名。 (四)拟划定区域内社区、居民代表4名。其中:澄波社区代表1名;龙润园居民住户代表1名、碧湖园居民住户代表1名、教师小区居民住户代表1名。 (五)部门4名。其中: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1名、市市场监管局1名、市城市管理局1名、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澄江分公司1名。 (六)律师1名。 六、旁听人2名。 七、新闻媒体,由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邀请。 八、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4日至6月30日,符合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条件的,都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详细资料到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403办公室(澄江市人民西路延长线2号)报名,经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核实后,最后随机抽取确定名单。 联系人:文怡丹 联系电话:13708678189 6917530 附件:关于召开澄江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听证会公告(第1号)附件.docx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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