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澄江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澄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澄江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3-05-29 17:41 点击率:222打印 】【 关闭

澄江市城市管理局

于《澄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第 1 号)

 

为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根据《澄江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决定举行《澄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澄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起草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6月上旬在澄江市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20人,其中:

1. 澄江市辖区内与《澄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社会公众代表510人;

2.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属相关部门等715人;

3. 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澄江市城市管理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持有效证件(身份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到澄江市城市管理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书面申请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澄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书面申请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环城北路15号(澄江市城市管理局);网上报名请登录澄江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yncj.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1263188708@qq.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20236517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澄江市城市管理局将于202368日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澄江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yncj.gov.cn/)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于听证会举行前3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当本人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人:蔡旭

联系电话:18487713556

附件:《澄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听证会报名表.doc

 

 

 

澄江市城市管理局          

                          2023529日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滇公网安备 53042202000011号 备案号 滇ICP备11001977号 网站标识码 5304220003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207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