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澄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第 1 号) 为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根据《澄江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决定举行《澄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澄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起草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6月上旬在澄江市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 澄江市辖区内与《澄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社会公众代表5至10人; 2.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属相关部门等7至15人; 3. 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澄江市城市管理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持有效证件(身份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到澄江市城市管理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书面申请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澄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书面申请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环城北路15号(澄江市城市管理局);网上报名请登录澄江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yncj.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1263188708@qq.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17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澄江市城市管理局将于2023年6月8日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澄江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yncj.gov.cn/)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于听证会举行前3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当本人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联 系 人:蔡旭 联系电话:18487713556 附件:《澄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听证会报名表.doc 澄江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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