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346900000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组织编制抚仙湖水环境保护治理规划,配合开展抚仙湖集水区域内开发利用、产业布局和其他规划编制。 3.负责在抚仙湖核心区设置界桩、标识标牌。配合玉溪市湖泊管理机构开展抚仙湖保护、治理、开发、利用的科学研究。 4.负责抚仙湖生态保护核心区内建设项目初审,并上报玉溪市湖泊管理机构审查。 5.负责执行抚仙湖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实施抚仙湖取水许可及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征收抚仙湖水资源、渔业资源增殖保护等资源有偿使用费。 6.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抚仙湖渔业发展规划和渔业捕捞控制计划,登记、检验渔业船舶,发放捕捞许可证、规范管理垂钓行为,规定捕捞方式和网具规格。 7.负责非机动船总量控制和规范管理,发放非机动船入湖许可证;负责抚仙湖水上安全管理工作。 8.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范围和权限以及玉溪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行使部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负责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的案件查处、执法监督、执法巡查等。 9.协调、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履行抚仙湖保护治理职责。 10.履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11.完成澄江市委、市政府和玉溪市人民政府湖泊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与生态建设股、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执法监督协调股、综合行政执法一股、综合行政执法二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本级)。 2.澄江市抚仙湖保护研究中心。 3.澄江市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领会落实生态环境部主要领导调研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玉溪市委、澄江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维护党中央对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积极向上争取,千方百计解决目前制约工作开展的系列问题,比如检查过程产生的油费等资金支出负担,执法服装经费保障,沿湖执法点协管人员的待遇保障问题;执法记录仪等辅助装备;执法点执法用房保障等系列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9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18.02万元,政府性基金1,58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69.27万元,增长58.4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执法权移交,执法经费下划,工资保险经费及项目经费随之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98.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98.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8.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8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69.27万元,增长58.4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执法权移交,执法经费下划,工资保险经费及项目经费随之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98.0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9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4.55万元,增长43.2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工资保险经费随之增加;项目支出2,087.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4.72万元,增长65.30%,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经费仅有退田还湖土地租金,本年新增执法工作专项经费等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7.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医疗补助缴纳。 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医疗补助支出。 6.“2110101”行政运行386.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 7.“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0.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 8.“2110302”水体507.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 9.“211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8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61.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11.“2210203”购房补贴6.6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47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7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5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业务运行经费507.72万元 项目目标是保障协管员工资经费及执法车船燃油、保险、维修等基本支出,保证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抚仙湖流域保护治理项目运行管护经费278.00万元 项目目标是抚仙湖沿湖湖滨带生态环境提升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资金未能及时保障到位,向澄江市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借款100.00万元、澄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58.00万元用于保障抚仙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正常运转,目前还欠款国投公司258.00万元、产投公司20.00万元。 (三)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项目经费1,302.00万元 项目目标是退田还湖工作于2011年12月完成,退田还湖面积6,015.27亩,其中:龙街、右所、海口片区共涉及10个村(社区)2,166户农户,退田租金为每亩0.36万元,每年一付,每五年租金上涨10.00%;路居片区涉及7个村(社区)3,433户农户,11,000人,每年一付,每五年租金上涨5.00%;海关海镜片区涉及海关海镜2个社区,退田租金为每亩0.30万元,每年一付,每五年租金上涨10.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4.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94万元、水费3.00万元、电费11.0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工会经费9.47万元、福利费4.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13万元,增长36.06%,主要原因是运转经费按照在编人数核定,人员调入,经费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资产总额51.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90万元,固定资产50.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2025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2025年预算表,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后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监督索引号53042200346900111 附件: 1.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doc
2.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