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2022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玉溪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人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教体办发﹝2022﹞1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全市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顺利完成我市2022年务教育、学前教育义招生工作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央关于基础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常态化落实“学前教育应招尽招、应入尽入”“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益,不断提升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服务水平,加快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构建有教无类、公平入学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公民同招的要求,制定澄江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指导和督促学校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有序录取机制,执行“十项禁止”规定,确保 2022年7月25日前,全市学前教育分片服务、就近入园,义务教育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达 99.8%、97%以上;所有适龄幼儿有园可入,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 94.8%以上。 三、招生时间 (一)招生宣传摸底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二)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审核:5月10日-5月20日 (三)招生平台的业务培训:6月6日-6月10日 (四)摸底学校数据导入:6月11日-6月19日 (五)家长(监护人)网络平台报名:6月20日-6月30日 (六)学校审核网络报名信息:7月1日-7月8日 (七)电脑派位需求学校摇号:7月14日 (八)学校确认审核录取:7月16日-7月25日 (九)阳光分班:8月20日-8月26日 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同步宣传、同步报名、同步公布预录取结果、同步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民办幼儿园从6月20日起至10月30日期间,均开通网络报名通道开展报名工作。 四、具体任务 (一)依法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1.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为严格落实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随迁人员子女“两为主”的入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澄江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习国家、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学位统计,制定招生计划,公布学位供需情况,指导学校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我市义务教育招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2.规范报名信息采集运用。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要按照市教体局的统一部署,制定详细的招生方案,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做到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学校统一使用“玉溪市教育体育信息管理系统招生服务平台”,实现网上预报名、材料审核、录取,信息“一站式”采集,广泛用于“阳光分班”、建立学籍等方面,真正为群众提供便利。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澄江市2022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指导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就读信息并有序完成子女的入学报名。学校学籍管理人员要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和监控,严格按规定做好学籍录入、接转、接续等工作,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3.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2022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采取以居住地为主或“小升初”对口直升的方式,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入学要求,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确保年满 6 周岁儿童均能按时入学,小学班额控制在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控制在每班不超过50人。澄江市中心城区学校实行依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为主的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的划片。各镇(街道)要建立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辖区内生源情况分析,弄清楚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残疾儿童少年)、外出务工随迁子女底数,确保优质学位资源最大化惠及人民群众。 4.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各镇(街道)要牵头指导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对本辖区户籍适龄人口的排查、登记工作,摸清底数,按照“应招尽招”、“应入尽入”要求,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结束日前,向户籍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随迁人员子女主要依据居住证办理义务教育入学,根据控辍保学及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加强对入学情况的研判,视情况查证就学联系函、户口、监护人工作证明等材料;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由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评估认定,除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外,其余的制订教育安置方案,通过普通学校就读(包含普通学校设特教班)、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落实好“一人一案”。 5.落实优抚对象入学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澄江市将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细化操作程序,保障其就近就便入学。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重大招商引资引进项目的企业领导和核心骨干人员的适龄子女,可按照《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玉溪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措施》(玉发﹝2021﹞11 号)等文件执行。 6.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健全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辍(失)学学生,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特别是随迁外出学生的升学去向和真实就读情况,发现未被初中录取、学籍未及时接转的要及时跟进查明原因,发现疑似辍学的要做好劝返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确保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二)多措并举做好学前教育招生工作 1.落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要求。2022年全市公民办幼儿园新生入园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班额控制按规定执行,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不低于 94.8%。有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根据情况招收2-3岁幼儿入园,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做好保育教育工作。各镇(街道)中心学校要加强与当地派出所协调对接,切实摸清适龄幼儿底数,科学有序的组织幼儿入园工作,确保县域内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高于上一年普及水平。 2.落实优抚对象入园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澄江市将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细化操作程序,保障其就近就便入园。各幼儿园应接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依托现有条件积极开展融合教育;对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入园条件的适龄残疾幼儿经评估通过后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接受学前教育。 3.落实分片服务的制度。坚持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由澄江市教育体育局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合理划定服务区范围,努力为服务区内的幼儿提供入园学位。澄江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要提前做好服务区新生预测工作,精准制定招生计划并做好最大规模的招生准备工作,幼儿园遵照就近方便、应入尽入、不超班额的原则,在园区内统筹组织调度服务区的适龄幼儿入园;当服务区实际入园人数大于最大在园规模时,由市教育体育局在中心城区所有普惠性幼儿园内统筹调度安排;本着就近方便、家长自愿的原则,允许服务区内的生源在招生报名期间办理学位对调手续。 4.规范使用网络招生系统。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统一使用“玉溪市教育体育信息管理系统招生服务平台”开展信息登记、招生分班等工作。玉溪市级依照平台数据对全市公办或年检合格的民办幼儿园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凡不规范使用此平台招生将导致无法核拨相关经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澄江市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教育体育局局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科室负责人、镇(街道)分管教育领导和校(园)长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招生入学日常工作的协调调度。各股室、各学校要确实履行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行为的主体责任,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协调,建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体育局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义务教育监督各学校和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和有关信息,包括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督促家长依法送适龄子女按时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帮助家长了解儿童成长规律,树立正确的学前教育观念,增强招生政策的知晓度,明确家长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四)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澄江市教育体育局将完善监督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进行全程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依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和规范办学责任。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和招生入学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按规定追责问责。对于民办幼儿园,要建立违规办学行为与办学许可证年检、招生计划挂钩制度,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年检一律不合格,并视违规情况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六、设立咨询、举报电话 市教育体育局教育股0877-6911955;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0877-6911800。 七、招生政策指引 1.小升初招生入学按《澄江市2022年小升初划片招生情况》(附件1)执行。 2.小学和幼儿园招生按各学校《招生方案》和《澄江县抚仙湖生态移民搬迁过度安置区内中小学生和幼儿入学分流办法》(澄政办发[2019] 90号)执行。 3.咨询电话:0877-6911955 联系人 张 俊:13987768265 詹丽波:13577769188 郭云娥:15008880522 4.监督举报电话:0877-6911800;0877-6911955 附件: 附件1:2022年小升初划片招生情况(按村(社区)).xlsx
附件2:(澄政办发[2019]( 90号)澄江县抚仙湖生态移民搬迁过度安置区内中小学生和幼儿入学分流办法(盖章).pdf
附件3:2022年澄江市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备忘录(2).docx
附件4:澄江市招生流程图(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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