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476300000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部门职能:主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澄江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接受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律法规的落实,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的开展,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上报烈士评定材料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人员情况:2020年末实有编制人员14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非参公事业人员7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思想政治引领有效发挥。局党组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同心、同向、同行。一是持续强化政治教育。把做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党组重要工作议题,定期研究分析,真正把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同提升组织凝聚力、队伍战斗力和增强攻坚克难、践行使命担当有机结合起来。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为抓手,系统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使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年共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二是充分发挥政治引领。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第一时间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做到人尽皆知。同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人员对单位楼道、办公室、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消毒和环境清洁,严格管理公共卫生。借助镇(街道)、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网格优势,向全市51个退役军人服务站发出号召,各镇(街道)、村(社区)及时组建退役军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三是全力配合巡察工作。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带头发挥反映情况、自查自纠、改进提高的表率作用,主动接受监督和检查,全力配合好市委巡察组巡察工作。特别是对巡察组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1项28个具体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2.服务保障体系搭建完成。按照中央和省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覆盖”和“五有”标准(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和“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对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短板和创建标准,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投入80余万元建成了军味特色明显、服务功能齐全、基层基础扎实的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同时,依托6个镇(街道)、45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窗口,推行政策咨询、困难退役军人救助等相关事项“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了服务“全天候”“零距离”,实现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由被动反应向主动保障转变。 3.优抚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落实优抚待遇。2020年1—11月份,为1885人发放各类定期定量补助1241.7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94.79万元;通过“一站式”结算平台,为422人次优抚对象支付救助金25.14万元;通过“非一站式”救助方式,为130人次优抚对象补助住院医疗救助27.74万余元。在纪念抗美援朝70周年之际,为出国参战的老同志老战士发放了慰问金。二是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按期完成。按照省市工作要求,与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联动协作,至目前已办理82名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完成养老保险缴费178万余元,其中个人缴费部分59万余元,单位缴费部分119万余元。三是做好军休及企业军转干部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年初及时对全市9名军休人员进行调资,进一步提升军休服务水平,并完成其中8名军休干部离退休证换证上报工作,对13名军休人员(含烈士遗属)开展春节和“八一”慰问,发放慰问金2万元。组织开展企业军转干部春节和“八一”慰问活动,为6名企业军转干部发放慰问金0.6万元。 4.安置就业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有序推进安置工作。全年安置计划分配军转干部1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21人,安置质量走在全省前列。二是线上线下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联合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市妇联成功举办“百日千万网络招聘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现场招聘会,组织辖区云蓝蓝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金盾保安公司、澄江鹏鑫商贸有限公司等35家用工企业提供350多个工作岗位,并首次采用求职招聘双向自主选择模式,吸纳470余名退役士兵报名,达成意向人员220人。 5.权益维护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大诉求摸排力度。通过认真走访摸排,我市重点涉军上访群体共24人,来信来访主要是“两参”人员要求确认身份,享受两参人员待遇、政策咨询、反映家庭困难、邻里纠纷等问题。二是确保稳控到位。按照四级包联责任制,采取村(社区)、乡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级相关部门四级联动,对重点人员明确包案责任人,压实责任、密切配合,密切关注重点人员动向和思想动态,认真细致解释政策,耐心做好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越级上访,截至11月底,共有87人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都得到了解决,有力维护了澄江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对困难退役军人进行常态化帮扶。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工作方案》,建立常态化走访慰问制度,充分发挥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职能,主动与退役军人“结对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沟通联络、走访慰问、谈心交心等活动。确定市级联系对象17人,重点联系功臣模范和伤残、参战人员、烈士遗属、特困退役军人以及信访矛盾突出人员,确保退役军人遇事能及时联系、意见能及时反馈,用心用情做好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工作。 6.双拥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扎实开展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和“八一”期间,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率队对驻澄部队开展走访慰问,发放慰问款物合计18万元。对全市现役军人军属家庭和优抚对象进行大走访、大慰问活动,累计慰问现役军人家属3人,发放慰问金0.6万元;慰问1626名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合计98.93万元,发放慰问信、年画共计7700份,联合武装部对年内在部队表现优秀立功受奖的16名澄江籍现役军人,为其家属送喜报及慰问金。二是积极推进“创建美丽军营”活动。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主动协调,积极筹措资金6.8万元完成武警澄江中队破损墙面和路面的修缮。三是用心用情做好“暖心工程”。为进一步激励澄江籍现役军人扎根部队建功立业,营造尊崇军人、敬重英雄、关心国防、热爱部队的浓厚氛围,组织人员对执行边境对峙与冲突事件任务的3名澄江籍现役军人家庭进行慰问。 7.自身建设得到有效加强。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印发了《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有部署,使落实主体责任的内容好操作、标准可量化、成效能考核。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内,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1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领导干部上讲堂”活动6次。二是持续强化党性锻炼。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庆祝抗日战争胜利75周年、烈士纪念日、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等纪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在重温红色历史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政治掮客苏洪波》,以案为鉴、以案为戒,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政治警觉。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模范机关建设年”“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通过参加“文明讲堂”、开展“家风教育大家谈”等活动,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局外人”的思想,确保退役军人工作系统干部职工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三是把牢意识形态主动权和话语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意识形态总体形势、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制定《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全面强化明责、履责、督责、问责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舆情管控主体责任,牢牢掌握了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分别是退役军人事务局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63.99万元,较上年增加446.76万元,增长33.9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60.33万元,较上年增加446.76万元,增长33.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29日挂牌成立,单位后续人员调整补充,澄江市人民武装建设项目依托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建设经费项目由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63.99万元,较上年增加446.76万元,增长33.92%,其中:本年收入1,763.99万元,较上年增加446.76万元,增长33.92%,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3.99万元,较上年增加446.76万元,增长33.92%(本级财力1,763.99万元,较上年增加446.76万元,增长33.92%,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29日挂牌成立,单位后续人员调整补充,澄江市人民武装建设项目依托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建设经费项目由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63.99万元,较上年增加446.76万元,增长33.9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63.99万元,较上年增加446.76万元,增长33.92%,其中:基本支出390.42万元,较上年增加52.49万元,增长15.53%,项目支出1,373.57万元,较上年增加454.80万元,增长49.5%。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283.33万元,主要用于澄江市人民武装部建设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三属”抚恤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27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人民警察等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发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29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34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两参人员生活补助,解三难资金,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22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48.13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1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管理,技能培训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16.46万元,主要用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9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双拥优抚工作,节日慰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05.94万元,主要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单位运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60.2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烈士陵园等其他事务管理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89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5.6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6.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82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2.7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购房补贴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行政运行-基本工资2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行政运行-津贴补贴4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行政运行-奖金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购房补贴-津贴补贴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事业运行-基本工资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事业运行-津贴补贴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事业运行-绩效工资1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购房补贴-津贴补贴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行政运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事业运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事业单位医疗-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1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退休费4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行政运行-生活补助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事业单位医疗-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行政运行-奖金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行政运行-公务接待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行政运行-工会经费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行政运行-培训费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行政运行-福利费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行政运行-办公费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行政运行-差旅费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行政运行-其他交通费用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事业运行-基本工资1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事业运行-津贴补贴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事业运行-绩效工资5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购房补贴-津贴补贴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事业运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事业单位医疗-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事业运行-工会经费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事业政运行-培训费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事业运行-福利费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事业运行-办公费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事业运行-差旅费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伤残抚恤-抚恤金2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7.00万元)。 死亡抚恤-生活补助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生活补助1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00万元)。 其他优抚支出-生活补助21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2.00万元)。 退役士兵安置-退职(役)费2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0.00万元)。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退职(役)费1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00万元)。 义务兵优待-退职(役)费29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0.00万元)。 其他优抚支出-医疗费补助13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2.00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生活补助10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9.00万元)。 行政运行-办公费1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00万元)。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委托业务费4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8.24万元)。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委托业务费1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00万元)。 行政运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62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25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5.71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12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1.8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66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5.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6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5.7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66人次。 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参战退役人员、出国参战民兵民工专项经费:按时、按质发放参战退役人员出国参战民兵工人员人生活补助,有效改善他们生活条件。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经费:住院治疗后,按规定比例报销(或补偿)后的个人负担部分(不含个人自费部分),按照50%的比例给予补助。优抚对象一年内可一次或多次享受住院补助,但年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2200元。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澄政办发〔2014〕140号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项目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当年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含退役士官),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选择免费参加由政府及安置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专项经费: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的通知》(玉政办发〔2014〕24号)。第一、高度关注、高度关爱、高度关心重点优抚对象,切实增强做好解困帮扶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当前,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传统的优抚保障模式与中央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各项要求,与优待抚恤工作的发展趋势和服务对象日趋多元化的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坚持以人为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切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是保障抚恤优待工作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使抚恤优待标准与人民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有效途径,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加强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设身处地为重点优抚对象排忧解难,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专项经费:按照(玉政办发〔2014〕24号)文件要求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住房困难、医疗困难等临时救助。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专项补助经费:云民优〔2015〕3号。1、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民优〔2015〕3号),为全面落实国家优抚政策,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伤残抚恤专项经费:根据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民政局<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澄政办发〔2002〕21号)第二条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增长机制,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逐步达到或略高于当地人民群众平均生活水平。 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专项经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给义务兵发家庭发放优待金,解决义务兵家庭实际困难,营造拥军优属良好氛围,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全省社会稳定。 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专项经费:根据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民政局<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澄政办发〔2002〕21号)第二条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增长机制,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逐步达到或略高于当地人民群众平均生活水平。 双拥优抚安置业务专项经费: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三定规定”做好双拥、安置工作,营造拥军优属良好氛围,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创建双拥模范县。通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新时期退役军人安置、烈士褒扬、烈士公祭、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推动社会经济和国防军队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退役士兵安置专项资金:云政办发〔2012〕135号,给予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一次性货币安置补助,扶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规范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解决退役士兵就业困难,促进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健康发展,营造拥军优属良好氛围,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全省社会稳定。 烈士陵园管理人员专项经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绿化美化烈士陵园环境,保持烈士陵园环境整洁卫生,使烈士纪念设施形成庄严、肃穆、优美的环境和气氛,为社会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 死亡抚恤专项经费:有效改善优抚对象生活条件,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解决他们生活实际困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9.86万元,较上年增加90.87万元,增长313.45%,主要用于办公费22.48万元,差旅费10.08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2.12万元,公务接待费0.66万元,委托业务费60.24万元,工会费2.83万元,福利费3.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2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29日挂牌成立,单位后续人员调整补充,澄江市人民武装建设项目依托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建设经费项目由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42200476300111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2021年部门预算-文档.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