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631500000 澄江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澄江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澄江市司法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受市人大和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参与有关地方性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制订本市法制宣传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公证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司法助理员、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初任法官资格、初任检察官资格,取得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司法考试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法学教育;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培训;承办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5号)文件精神,设立澄江市司法局,为澄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按照上述职责下设7个股室,办公室、法制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中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工室。实有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推进全民守法和依法治市为目标,营造法治环境。 根据2021年度澄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牵头对全市各级各部门“五五”依法治省规划指标任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验收,圆满完成玉溪市委“五五”依法治省规划检查组的检查验收。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继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组织参加大型集中法治宣传活动50余场次,开展“法律十进”活动220余场,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刊登全市各单位普法宣传动态58篇,转载发布新政策、新法规图说普法500余篇,采取开设民法典宣讲团、征订并发放民法典5000余册,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及培训,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法治创建,顺利完成省、市“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澄江市司法局共编印信息196期,被中国普法网国家级媒体采用1篇,被云南司法行政网、云南法治网、今日头条等省级媒体采用52篇,被玉溪日报、玉溪司法信息等媒体采用13篇。 2.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制服务为重点,服务发展大局。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更好地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对在册行政执法人员714人进行执法监督检查,组织223名需新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对澄江市2019年已结案的66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共评出优秀案卷39卷,合格案卷22卷,不合格案卷5卷。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各项法律事务工作,2020年度,4个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4678件,其中刑事案件164件、民事案件868件,行政案件50件,非诉讼代理92件,提供法律咨询19509人次。 3.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服务保障民生。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对平台的154块标识标牌进行更换。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系列活动,2020年度,澄江市司法局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838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289件,刑事辩护案件190件,刑事法律帮助案件359件,受援人总数841人次。完成公证处和公证员年检注册工作,全年共办理公证事项370件,其中:国内民事313件、经济56件、涉外1件。结合部门职责着力开展农民工维权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活动,2020年,澄江市司法局受理指派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法律援助案件270件,目前已结案252件,成功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24.72万元。 4.以强化风险防控应急处置为基础,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智能化建设,投资19万余元,建成视频会议中心和社区矫正矫正两大信息系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强化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截至2020年11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187次,调处纠纷1415件,调解成功1415件,调处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100%,其中:婚姻家庭纠纷599件,邻里纠纷107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61件,合同纠纷15件,生产经营纠纷2件,损害赔偿纠纷132件,山林土地纠纷77件,征地拆迁纠纷141件,环境污染3件,其他消费纠纷1件,医疗纠纷1件,其他劳动争议纠纷3件,其它纠纷173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完成系统录入工作1447件,“以案定补”兑现资金达161930.00元。按程序完成36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加强特殊人员管理,与公安、民政、劳动等部门加强协作,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截至11月,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84名,解除矫正对象981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3名。累计在册安置帮教人员708名(其中3年内的306名,5年内的402名),并根据情况进行登记管理,做到组织健全、底数清楚、台账明晰、协调安置、及时帮教。 5.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坚持讲政治、抓业务、重自律,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养,深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警示教育。加强机关党建,继续做好“三会一课”、党费收缴、主题党日等活动。常态化地做好脱贫攻坚、信息化建设、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等工作,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2.8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9.36万元,增长7.67%,主要原因分析是政策性增资和增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92.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2.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2.89万元(本级财力692.8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9.36万元,增长7.67%,主要原因分析是政策性增资和增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2.8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9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36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分析政策性增资;项目支出8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分析增强法治建设,提高法治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394.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管理业务工作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17.9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服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11.00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76.16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24.1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业务工作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制建设2.50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建设,提高治理能力。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资料印刷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3.3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司法局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5.0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3.40万元,主要用于房改补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465.08万元,主要为: 基本工资8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19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5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6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4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94.44万元,主要为: 办公费1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万元,项目支出14.00万元)。 印刷费1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电费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00万元)。 培训费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公务接待费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劳务费9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4万元,项目支出31.50万元)。 委托业务费1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1.50万元)。 工会经费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36万元(其中离休费4.74万元,退休费28.62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澄江市司法局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2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3.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澄江市司法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去年均无安排,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澄江市司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6万元,下降2.8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207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澄江市司法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5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0.08万元,下降3.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3.29%,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主要为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澄江市司法局重点项目共涉及7个项目,项目资金80.00万元,主要涉及: (一)人民调解业务经费15.00万元。用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业务素质,推进“以案定补”机制,加强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的建设,积极参与信访问题化解,防范“民转刑”。下一步工作措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依法治县工作经费10.00万元。用于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下一步措施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法治政府建设经费2.50万元。用于开展法治政府与政务诚信建设,切实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四)社区矫正经费5.00万元。用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加强监管执法检查和教育矫正质量评估,加快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社区矫正职能部门的规范化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动态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水平,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处置,切实防范发生社区矫正人员重大恶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 (五)法律援助业务经费35.00万元。用于引导群众理性维权,保障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应当继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为澄江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好法律保障。 (六)心理咨询室运维费1.50万元。用法治助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澄江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授课预计3场次,切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的维持。下一步措施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相关要求,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七)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普法经费11.00万元。用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对象人数大于等于22.00万人次,有利于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下一步措施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4.44万元,其中:办公费及印刷费3.99万元,水电费1.44万元,邮电费2.40万元,培训费4.17万元,公务接待费2.07万元,劳务费63.24万元,工会经费5.56万元,福利费6.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3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水电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42200631500111 附件: 澄江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xlsx
澄江市司法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