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631501000 澄江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受市人大和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参与有关地方性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4.制订本市法治宣传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 5.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公证工作。 6.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司法助理员、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初任法官资格、初任检察官资格,取得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司法考试工作。 9.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法学教育,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培训。 10.承办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的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法治引领,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澄江建设。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2.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助力平安澄江建设。一是加强人民调解;二是强化安置帮教;三是抓实社区矫正。 3.聚焦司法为民,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一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二是落实法律援助;三是做优公证服务。四是强化律师管理。 4.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提升法治素养。一是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八五”普法;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专项行动;三是强化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四是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5.强化素质能力提升,锻造司法行政队伍铁军。扎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落实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提升队伍业务能力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中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工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澄江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澄江市司法局。 纳入澄江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澄江市司法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澄江市司法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澄江市司法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司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4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6.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4万元,增长0.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4万元,增长0.3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3人,基本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司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4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73万元,占总支出的91.02%;项目支出58.06万元,占总支出的8.9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4万元,增长0.3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21万元,增长3.01%;项目支出减少14.77万元,下降20.2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3人,基本支出增加,本年度财政困难,部分应在本年支出的项目财政资金无法保障,造成单位项目经费压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8.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3.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0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0万元。 2.基层司法业务1.82万元。 3.其他司法支出50.04万元,主要开展了做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开展司法救助、社区矫正、公共司法服务等业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6.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98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增加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45.0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0万元、基层司法业务1.82万元、其他司法服务支出50.04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6.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7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3.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1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6.12万元、住房补贴3.0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万元,决算为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万元,决算为1.3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40%,完成年初预算的5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万元,决算为0.1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60%,完成年初预算的7.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万元,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万元,决算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万元,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困难,无法保障支付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0万元,下降46.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99万元,下降42.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0万元,下降65.2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无法保障支付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部门各项目业务工作、业务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澄江市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2万元,比上年减少55.77万元,下降61.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困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会议培训、压减办公费、差旅费等人员日常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27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工会经费5.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3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澄江市司法局资产总额948.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8万元,固定资产941.7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1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1,061.31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后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监督索引号53042200631501111
澄江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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