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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6-15 16:20 点击率: 835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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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七、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四、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环保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负责环境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污染源调查工作,提出污染源限期治理的建议;管理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和发放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工作;依法征收排污费;组织本辖区内的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改善和保护环境的对策与措施;负责环境统计、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公报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设3个机构,包括有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澄江市环境监察大队、澄江市环境监测站,本年度内设机构无变动。

   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达标。抚仙湖水质总体保持Ⅰ类,满足功能区划要求,水质状况优,营养状态为贫营养。认真开展水、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澄江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澄江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澄江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按方案开展相关工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稳步开展:按照总量减排相关要求,采取控增量、保减量、强监管、追责任等措施。2.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3.全力推进抚仙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项目。4.深入推进生态县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实现省级生态乡镇全覆盖。5.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底。6.积极推进县属企业退出一级保护区工作。7.严格环境监管执法,确保环境安全。8.扎实开展环境监测工作。9.组织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3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54.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0.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58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2916.16万元,增加50.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6户私营企业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补偿款支出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54.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54.8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0.24万元(本级财力1170.2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58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668.44万元,减少58.78%,减少的原因是“十二五、十三五”及山水林田生态保护项目经费项目资金预算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584.6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6户私营企业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补偿款支出预算增加及“十二五、十三五”山水林田生态保护项目经费项目资金预算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754.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75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8.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4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增加;项目支出511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82.69万元,增加50.09%,主要原因是16户私营企业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补偿款支出预算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1.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3.6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8.71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13.8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36.17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运行335.1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69.06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221.68万元,水体238.42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71.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84.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58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0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1.15万元,购房补贴2.9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7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是:基本工资102.99万元,津贴补贴108.39万元,奖金45.96万元,绩效工资99.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4万元,住房公积金41.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7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57万元,项目支出5027.88万元),具体是:办公费8.84万元,印刷费9万元,水费0.84万元,电费3.6万元,差旅费18万元,培训费16.77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劳务费82.8万元,委托业务费5002.28万元,工会经费5.56万元,福利费6.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是:退休费11.43万元,生活补助2.66万元;资本性支出8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8.72万元),具体是:办公设备购置11.1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77.54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采购预算资金1319.82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288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共 14个,项目资金5116.6万元,分别是:

   (一)澄江县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经费,1、实现县城清污分流、截污治污全覆盖,按期完成劣Ⅴ类河道脱劣任务,确保入湖水质安全;2、2020年3月底前编制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为开展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指导意见,全面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3、澄江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编制。工业经济恢复性平稳发展,重大工业项目加快建设,纳规工作不断取得突破。

   (二)环保督察整改专项经费,根据中共澄江市委办公室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的通知澄办发〔2017〕30号、中共澄江市委办公室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的通知澄办通〔2018〕23号、澄江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澄办发电〔2019〕35号文件、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字〔2018〕60号、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玉市督字〔2018〕58号验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并完成市级、县级验收工作及相关材料装订汇总上报。

   (三)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经费,环境监测站根据云环发〔2017〕1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三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设置表的通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及玉溪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发监测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澄江县的年度监测方案。对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按照“填平补齐”要求配齐设备,达到国家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全面提升水体、空气和废气等污染物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澄江县环境监测站承担了抚仙湖流域44条主要入湖河道、调蓄带、南盘江、饮用水源地、污染源的大量监测工作,现有设备无法满足大量的监测工作。外对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西部地区)和《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补充标准》中对三级站基本仪器设备配置要求的规定,我站还欠缺多种仪器设备。此外,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22号46号、73的要求,氟化物、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的测定方法进行了变更,需要对采样设备及分析设备进行更新。

   (四)环境监测站年度运行经费,根据云环通〔2019〕50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9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澄室字〔2019〕51号中共澄江市委办公室、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我局负责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另外,我局每年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及玉溪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分环境监测方案并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年度环境监测工作。完成每月对抚仙湖44条主要入湖河道、南盘江流域、北岸生态调蓄带、县城污水处理厂、禄充污水处理厂的监测;完成每季度对华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天辰磷肥厂、磷化工华业有限责任公司、冶钢集团黄磷有限公司、盘虎化工等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此外,完成每季度对县城集中饮用水及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及农村环境质量试点村开展监测工作。

     (五)两山创建专项经费,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不断丰富和提升澄江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的转化路径和发展水平,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荐“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工作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完成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工作

   (六)生态保护监察专项经费,1、完成每月对15家重点排污企业,35家一般排污企业,开展日常监察工作,对61家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三同时”监察工作;对县域内企业、项目、个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县域内环境突发事故,进行应急处置或指导企业进行处置。对县域内环境污染投诉、信访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按澄江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对县域内(包括托管区)进行餐饮、住宿经营户3500余户使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2、日用办公耗材置办。3、饮用水源地及地下水保护日常监察 。4、车辆维修养护费。5、农村生态日常监察,入湖河道日常监察。                                            

   (七)“十二五、十三五”及山水林田生态保护项目经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抚仙湖保护治理的相关精神,以及澄江县抚仙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二五已建生态环境保护及“十三五”规划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指挥部会议纪要全面推进十三五及山水林田湖试点项目建设,确保2020年全面完工。
   (八)退企立碑及应急处置工程专项经费,按照澄江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4期要求,在对2017年退出的22家省市县属企业退出地块进行立18块纪念碑;按县主要领导的安排和要求对原水苑宾馆人工沙滩进行应急改造以达到与周边景观协调。

   (九)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玉市环监(2019)6号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关于取消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项目经费补助的通知、澄江县河长制办公室巡查通告第14期的要求,为了使禄充旅游度假区内绝大部分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减少片区内污水对抚仙湖水质的污染,有效改善抚仙湖西北岸水环境质量,使抚仙湖水质达到禄充旅游度假区规划的要求,达到国家对抚仙湖水质保护的要求。禄充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1600吨/日,建成雨污分离收集管网主线长11公里,支线3.8公里,污水收集覆盖禄充村委会193户居民及景区内宾馆和酒店。

   (十)县级及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专项经费,按照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玉溪市水利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市环【2019】、澄江县2019年水源地保护攻坚实施方案澄环联发【2019】2号的要求对我县县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进行区划、规划编制,并完成取水点隔离防护设施等安装工程。

   (十一)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及考核专项经费,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关系到中央财政对县转移支付力度,关系到省级对市委、市政府班子的考核,对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和增强保护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每年对列入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区)进行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并通过奖罚并重的政策对生态环境质量有所好转的县区进行奖励,对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变差的县区进行扣减转移支付资金,重在鼓励各县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年度目标即为每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县域内地表水、饮用水、环境空气、污染源的监测工作,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将数据上报生态环境部。年底对县域开展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自查,报送澄江县域内的自然生态状况、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及生态建设工作情况等。

   (十二)沿湖企业退出专项经费,按照澄办通 〔2018〕42号《 关于印发澄江县抚仙湖沿湖企业单位建筑退出工作总体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及澄办通 〔2019〕1号《 关于印发澄江县抚仙湖一级保护区12户私营企业和单位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抚仙湖径流区内红塔乳胶厂等16户私营企业退出及建筑拆除工作。

   (十三)应急物资采购及应急处置经费,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妥善消除各类突发事件,做好县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减少事件的危害与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十四)抚仙湖十二五规划环保水质监测专项资金,依据玉溪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96期抚仙湖湖泊及入湖河流水质监测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及“十二五”各工程局协议书一标预算监测费用3520179元,项目验收后实际结算费用1676330.41元。支付已有费用1097262.50元,欠监测公司579067.91元。其中,抚仙湖管理局负责的湖滨一期工程差159214.57元,东大河工程差243715.32元;水利局负责的马料河工程差176138.02元。二标预算监测费用2772927元,项目验收后实际结算费用1160729.96元。支付已有费用781869.86元,欠监测公司378860.10元。其中,抚仙湖管理局负责的湖滨二期工程差163338.76元;财政局负责的尖山河工程差215521.34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5.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6.84万元,水费0.84万元,电费3.6万元,差旅费18万元,培训费4.17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82.8万元,工会经费5.56万元,福利费6.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88万元,增加44.5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劳务派遣人员增加劳务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2019年决算批复后才能确定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584.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584.6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42200346800111

 



2020.部门预算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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