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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澄江市民政局 时间:2024-09-19 11:13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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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级与行政机关脱钧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工作。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澄江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拟订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开展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市级彩票公益金。

12.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澄江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始终坚持党建统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政治机关建设的首位之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深抓实理论武装,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胸怀“两个大局”,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推进宣传宣讲进机关、进社区、进网络,实现学习培训全覆盖,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传递到民政全领域全方位。抓深抓实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强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树立和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和股所级领导干部调整工作。优化了下属两个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聘用。压实党建责任体系,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抓深抓实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召开了2023年度民政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巩固困难群众救助、特殊群体补贴等的依法实施,持续推进民政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2.托底线、解急难,筑牢基本民生保障网络。一是加大社会救助资金保障力度。持续开展救助专项核查清理工作,截2023年12月31日,澄江市共有救助城乡低保对象34,687(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2,523、农村低保对象22,164人次),特困供养人员284人,孤儿等特困儿童24人(事实无人抚养12人,孤儿9人,感染艾滋病毒儿童3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3,774人,80岁高龄老人4347名,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023年,按月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福利资金4,017.59万元,其中:城乡低保2,815.15万元、特困供养318.87万元、临时救助202.72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0.2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402.75万元、高龄津贴补贴290.36万元。二是抓提标,促与消费相适应。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728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038.00/人/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910.00/人/月;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提高到2,000.00/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提高到1,340.00/人/月。提标后确保了城乡低保、城乡特困、集中养育儿童等人员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三是抓好动态管理,确保精准救助。联合市纪委对凤麓街道、海口镇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进行全面核查。主要针对“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死亡人员保”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我们还对所有新增低保户、临时救助对象进行全面入户核查,今年以来共计入户走访超过1,000余户。2023年我市共新增城乡低保179户284人,取消139户307人。四是积极主动作为,抓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主动对接医疗保障局开展认定工作,并认定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医疗保障局进行医疗救助。今年以来共认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490人。

3.小切口推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贯彻养老服务政策,健全养老服务机制。贯彻上级有关养老服务政策,不断健全本市基本养老服务机制,印发了澄江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公布了《澄江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共28项具体基本服务事项;联合有关部门分印发《澄江市关于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等系列养老服务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二是全力争取资金支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及时有效组织和动员各镇(街道)积极申报各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争取到省级支持项目建设资金353.00万元、市级资金111.00万元,分别推动实施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1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改造1个、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1个、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131户。为全市养老体系建设较好的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强化综合监管,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纳入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检查范围,随机抽取全市2家养老机构多部门联合进行综合监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网上公示。开展第二次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被评为一级养老机构2家、二级养老机构2家,评定等级养老机构占全市养老机构的80.00%。四是实施适老化改造,完善兜底保障服务。为确保适老化改造工作圆满完成,民政局联合施工方进行前期的入户规划、制定一户一策方案。到10月25日在玉溪市率先并超额完成131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目标任务。是继续推进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工作,补齐居家社区养老短板。完成4个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的移交工作,移交养老用房面积1,036.03平方米。是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补齐社会化养老短板。以龙街街道左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试点,采用“公建民营”模式,委托云南傣乡巾帼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运营管理。2023年已完成该中心医务室、失能人员照护用房、厨房、餐厅改造,室外消防水池正在施工,2023年12月投入运营。

4.统筹推进基层治理,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一是试点先行,赋能基层现代化治理提升。及时将2023年成立的溪泉社区纳入省级现代化治理试点申报名单,溪泉社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组建“5+X”多方议事协商平台解决居民烦心事;利用“能人库”资源愉悦教化;多渠道优化社区整体功能,整合社区活动优质资源,把群众主动参与社区治理的愿望充分的从实际行动中释放出来,众多居民从最初的试探性参与到如今的踊跃参与,归属感和幸福感明显加强,充分调动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更好地优化了社区的整体功能。二是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完善议事流程。按照《澄江市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方案》,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群众自治、坚持依法协商、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坚持因地制宜为基本原则,从明确协商内容、确定协商主体、拓展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运用协商成果等五个方面,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抓好试点社区建设成果的示范引领,由点及面,依法有序、积极稳妥推进全区城乡社区协商建设,并积极探索村(居)民小组协商和管理的有效方式,推动社区协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不断创新协商议事形式,村(社区)民主议事决策,以提议—商议—审议—决议—公示公告基本程序进行,村(社区)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了村(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了群众参政议政意识。三是扎实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清单》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理顺社区工作关系,优化社区发展环境,推进社区职能归位,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充分运用村(居)务信息公开平台等载体开展广泛宣传,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家喻户晓、入脑入心。教育农村党员干部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廉洁意识,形成知规矩、讲规矩、用规矩的议事环境,让“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成为村干部和村民共同的良好习惯。依法依规开展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

5.狠抓基层社会服务,着力提升优质服务效能。一是深化殡葬制度改革。澄江市紧紧围绕国家深化绿色殡葬改革要求,加强公益惠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350.00万元,打造了一座园林式、环保型、现代化殡仪馆,标志着澄江市殡葬事业已向社会化、现代化、规范化、文明化方向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同时澄江市投资3,746.00万元,采取并点建设的方式在6个镇(街道)建成1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实现火化信息与统计、医保等部门信息共享。二是规范开展婚姻登记工作。2023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002人,其中初婚1,554人、再婚448人;离婚登记674人;补领结婚证528人;补领离婚证23人;登记合格率100.00%。三是稳健提升社会组织治理。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效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目前登记在册社会组织108个(其中,社会团体6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6个),开展社会组织年检76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04个。登记社会持证社工作才120人,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113人,社会工作师7人。实名志愿团体239个,注册志愿者25,398个,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达21,692人,占志愿者总人数85.37%,远超大于55.00%的达标值。四是全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无偿救助”原则,开展街面巡查,建立摸排台账,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不挨冻、不受饿,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早处置”。五是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依托社会工作站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镇(街道)和村(居)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动态监测本辖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信息录入和基本生活情况。目前全市共有儿童督导员6人、儿童主任47人,实现儿童保护工作队伍在镇(街道)、村(居)的全覆盖。组织开展全市未保工作人员及儿童督导员培训班,累计培训60余人。六是规范区划地名工作。按照“管好存量,控制增量”的原则,严把地名命名、更名审核关,对照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对新建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城镇道路街巷等地名命名严格把关。摸清本地地名设施标识设置状况,走访建成区周边地名设施,完成澄江市有关地名标志安装管理情况的摸排。完善第五批地名规范化核实修改1,000余条,并按异地交换考核要求,对昭通市巧家县地名1,100余条信息进行审核,目前审核及考核已完成。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界线管理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勘界成果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作用,确保界线管理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综合业务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澄江市民政局(本级)。

2.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3.救助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澄江市民政局(本级)。

2.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3.救助服务中心。

纳入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037.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37.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2.17元,增长2.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2.17元,增长2.4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03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18万元,占总支出的8.20%;项目支出4,624.78万元,占总支出的91.8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7.50万元,增长2.3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35万元,下降7.26%;项目支出增加149.85万元,增长3.3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提高,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3.1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9.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4%;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24.7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39.5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司法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资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9.1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儿童福利支出、老年福利支出、殡葬支出、养老服务支出,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临时救助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其他生活救助支出等资金项目支出,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39.50万元用于澄江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款

3.城乡社区支出82.41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适老化改造、老年幸福食堂、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4.其他支出143.20万元,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儿童福利、火化补助、适老化改造项目、澄江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2.34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2%。与上年相比减少9.36万元,下降0.19%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司法救助金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30.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30.94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77.86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1.1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90万元、死亡抚恤支出3.34万元、儿童福利34.90万元、老年福利308.93万元、殡葬78.80万元、养老服务10.00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39.50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02.7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2,775.56万元、临时救助233.32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20.27万元、其他生活救助66.96万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0.3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8.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79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3.68万元、购房补贴2.19万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9万元,决算为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万元,决算为1.3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18%,完成年初预算的28.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万元,决算为0.4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82%,完成年初预算的27.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9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4.70万元,决算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69万元,决算为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上级有关政策,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尽力节约“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2.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97万元,增长255.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2万元,下降66.1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有量与上年相比增加1辆,公务用车汽油使用量及保险费相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人员入户走访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部调研基层民政履行工作情况、养老服务项目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8万元,比上年减少11.69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上级有关政策,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尽力节约行政成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费4.69万元、邮电费2.70万元、差旅费3.11万元、培训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工会经费4.14万元、福利费0.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澄江市民政局资产总额2,066.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4.67万元,固定资产177.3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074.2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3.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1.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后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监督索引号53042200431401111

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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