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635700000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七、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四、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0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配合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摒、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視、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澄江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澄江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澄江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编制8名。内设科室4个,分别为办公室、市场管理股、产业发展股、公共服务股,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下辖2个未独立核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澄江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编制5人和澄江县旅游服务中心核定编制4人)、三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澄江县文化馆核定编制17人、澄江县图书馆核定编制7人、澄江县文物管理所核定编制6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原则。找准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最大公约数、最佳连接点,推动文化和旅游工作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提供新引擎新动力,形成发展新优势。 2.坚定文化自信,走出文化特色道路。一是不断繁荣群众文化活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定实施标准,从政策、资金、人才等给予保障,有效整合公共文化资源,提高服务效能。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动全民阅读。继续打造“立夏节暨傩戏文化节”等文化品牌,深挖传统、留住乡愁,继续办好具有澄江特色的群众性传统节日民俗活动,组织开展好聂耳杯合唱比赛。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支持依法依规成立各类群众文化服务团队,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二是不断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实施精品战略,大力扶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等题材的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积极组织参加省、市比赛,组织全省、全国获奖的作品在全县巡演等活动,发挥文艺精品的示范引领作用;规划实施“澄江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工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挖掘好澄江故事,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和送戏下乡等项目和优秀出版物推荐活动。三是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县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错时服务;以县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加强对农家书屋的统筹管理,完善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机制,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与互联互通。四是继续加强对全县五个乡镇45个基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基层点和45个农家书屋的业务辅导工作,提高创新意识,开展更多丰富多彩的“全民阅读”活动,更加关注青少年群体,开展阅读指导,好书推荐,开展针对青少年群体的读书活动、讲座、培训等,推进书香澄江的建设。积极组织实施系列主题阅读推广活动、围绕重要节日、图书馆服务宣传周、寒暑假青少年教育等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五是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文化服务“一卡通”,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 3.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一是健全综合执法制度机制,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采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建立开放、透明、便民的执法机制。构建文化市场重点领域风险评估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信息链条,切实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制度,强化文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及时掌握娱乐场所申报营业执照情况,做好娱乐场所经营许可的事前检查及研判服务,有效避免经营户违规经营行为或经济损失,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行政审批及年检等工作;充实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推动文化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举报办理、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案件督办、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流程。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加强歌舞娱乐场所业主、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实现由他律变自律的转变,教育引导歌舞娱乐场所业主、负责人诚信合法,守法经营;加强执法人员学法、懂法教育培训,不断强化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严明工作纪律。同时,加强执法过程的法律法务保障,做好有效执法,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坚决杜绝人情处罚,坚决杜绝徇私枉法现象出现,要树立执法威信,树立执法人员公正、公平良好形象。四是加大日常监管,努力提升监管效能。以日常巡查为主,加大巡查密度和力度,坚持刚性执法与严格执法并重,确保市场检查持续不断、严查违法经营持续不断,使良性循环有序检查形成常态化。加大对歌舞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无证经营查处力度,提高监管效率。把查处取缔工作与开展亮证经营相结合,与分类监管相结合,使查处取缔无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4.严管旅游市场,净化旅游环境。一是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总结经验,查找缺漏,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联合检查。三是进一步加强以旅行社服务网点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的招徕、超范围的宣传招徕等违法违规行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相关的检查。四是进一步做好旅游投诉的处理工作,对所接到的每一件旅游投诉都及时认真的进行处理,从源头上杜绝事态的扩大,严控舆情的扩大和蔓延,维护社会的稳定。五是强化对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乡村旅游星级接待单位的安全检查督查,每季度和重点时段对旅游行业进行全面检查,有效杜绝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对3家旅游星级饭店进行至少2次明察暗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督促饭店认真进行改进,保证星级饭店的服务质量不下滑,认真做好对乡村旅游星级接待单位的管理和年度复核工作。六是协调相关部门和第三方,认真开展对涉旅的旅行社、餐饮企业、住宿企业、旅游汽车公司、租赁车公司进行诚信体系评价。 5.扎实推进“一机游”建设。一是围绕省一机游最新建设任务和标准,对前三批已建设景区各功能版块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提升游客体验度和满意度。积极督促、指导目前功能体系建设不完整的景区完善功能建设,用高于景区自身标准的眼光来指导建设,促进景区智慧化建设。二是切实加强“一部手机游云南”相关培训和技术支持。制定培训计划,分类别、分部门、分层级开展培训,促进部门、企业和从业人员了解、掌握和运用游云南APP,真正发挥便捷作用。加强和腾云公司沟通对接,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开展技术提升改造。保障省、市“一机游”专项资金及时拨付,通过市场化运作,以代建、合作等方式,对景区“一部手机游云南”改造寻找更多的资金支持。学习借鉴旅游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增加投诉案件及领域分类、区分不合理投诉,确保各行业投诉能够第一时间对应到相关职能部门,争取新增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事业编制2个,提高投诉及旅游商品退换货处理效率。三是完善“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硬件和软件的售后服务,保障全县各景区在“游云南APP”上各个功能版块的实时呈现效果。四是以抚仙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成功创建为契机,结合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需求,整合全县各部门资源,建设澄江县大数据指挥中心,为“一部手机游云南”的长期运营提供基础。 6.高标准建设升级改造旅游厕所。一是制定全县旅游厕所建设方案,整合资源,全力配合,以厕所为突破口,全面推动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完善。二是加快旅游厕所建设进度。加快18年未完成任务(寒武纪小镇旅游厕所)和19年任务(小湾2座和海口塘子1座)的建设进度。三是加快非A景区旱厕消除和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公路沿线、人口密集区域涉及旱厕较多,各镇街道自行排查,文旅局负责设计把关、标准化技术指导和全程跟踪服务。四是建管营一体化。尽快推动形成政府统筹,引入社会力量统一从建设、管理和运营一体化、规范化模式运作,保障旅游厕所建管营水平与旅游发展相匹配。五是强化文明引导和旅游厕所健康文化建设。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游客养成文明卫生的习惯,自觉爱护厕所设施设备,不断提高澄江旅游的服务水平和文明程度。 7.全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一是加强部门联动。按照创建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通过全域领导机制,高位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加强部门沟通和协调,形成旅游发展共识和共建旅游的良好格局。二是要完善支撑材料,抓好创建工作。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建立工作群及时沟通协调。请化石委、水利局、环保局、财政局根据《澄江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各部门需提供材料》报送相关材料,全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报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实情况。把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纳入县综合考核。成立市场监管旅游分局,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三是要补齐设施短板,丰富旅游业态。围绕旅游厕所、停车场、游客集散中心等薄弱环节,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全力推进太阳山、寒武纪乐园等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帽天山、抚仙湖北岸湿地创建A级景区相关工作。精心培育一批高端精品酒店和精品民宿,提升服务品质。加强“旅游+”“+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8.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充分运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品牌效应。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成功创建,成为澄江县旅游业又一“金字招牌”。下一步,我们将运用好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金字招牌”在宣传、招商引资等方面“大做文章”,擦亮帽天山、抚仙湖老名片,加大宣传营销力度,进一步推进澄江文化旅游“走出去”,巩固和提升抚仙湖的知名度及旅游市场竞争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为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其中:2个未独立核算,分别为澄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澄江市旅游服务中心;3个独立核算,分别为澄江市文化馆、澄江市图书馆、澄江市文物管理所)。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8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25.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59.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因机构改革,本部门为新组建单位,无法对比增减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84.1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725.12万元(本级财力1725.1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59.03万元。 本部门为新组建的单位,无法对比增减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784.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78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95万元;项目支出2415.2万元,因机构改革,本部门为新组建单位,无法对比增减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9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24.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59.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6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37.44万元,为基本支出1037.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5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3万元,项目支出2308.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9.18万元,为基本支出189.18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60万,资本性支出7.15万元,为项目支出67.15万元;其他支出40万元,为项目支出4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6个,采购预算资金5529.5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万元,因机构改革,本部门新组建的单位,不可对比,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万元,主要根据政府核定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3次,共计接待270人次。 因机构改革,本部门为新组建单位,无法对比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未核定公务车辆,因此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原则。找准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最大公约数、最佳连接点,推动文化和旅游工作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提供新引擎新动力,形成发展新优势。 2.群众文化项目、阅读推广项目:坚定文化自信,走出文化特色道路。一是不断繁荣群众文化活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定实施标准,从政策、资金、人才等给予保障,有效整合公共文化资源,提高服务效能。二是不断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实施精品战略,大力扶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等题材的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积极组织参加省、市比赛,组织全省、全国获奖的作品在全县巡演等活动,发挥文艺精品的示范引领作用;规划实施“澄江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工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挖掘好澄江故事,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和送戏下乡等项目和优秀出版物推荐活动。三是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县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错时服务;以县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加强对农家书屋的统筹管理,完善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机制,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与互联互通。四是继续加强对全县五个乡镇45个基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基层点和45个农家书屋的业务辅导工作,提高创新意识,开展更多丰富多彩的“全民阅读”活动,五是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文化服务“一卡通”,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 3.市场监督设施设备配备项目: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一是健全综合执法制度机制,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采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建立开放、透明、便民的执法机制。构建文化市场重点领域风险评估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信息链条,切实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制度,强化文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及时掌握娱乐场所申报营业执照情况,做好娱乐场所经营许可的事前检查及研判服务,有效避免经营户违规经营行为或经济损失,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行政审批及年检等工作;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四是加大日常监管,努力提升监管效能。以日常巡查为主,加大巡查密度和力度,坚持刚性执法与严格执法并重,确保市场检查持续不断、严查违法经营持续不断,使良性循环有序检查形成常态化。 4.文化旅游市场执法项目:严管旅游市场,净化旅游环境。一是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总结经验,查找缺漏,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联合检查。三是进一步加强以旅行社服务网点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的招徕、超范围的宣传招徕等违法违规行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相关的检查。四是进一步做好旅游投诉的处理工作,对所接到的每一件旅游投诉都及时认真的进行处理,从源头上杜绝事态的扩大,严控舆情的扩大和蔓延,维护社会的稳定。五是强化对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乡村旅游星级接待单位的安全检查督查,每季度和重点时段对旅游行业进行全面检查,有效杜绝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5.智慧旅游项目:扎实推进“一机游”建设。一是围绕省一机游最新建设任务和标准,对前三批已建设景区各功能版块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提升游客体验度和满意度。积极督促、指导目前功能体系建设不完整的景区完善功能建设,用高于景区自身标准的眼光来指导建设,促进景区智慧化建设。二是切实加强“一部手机游云南”相关培训和技术支持。制定培训计划,分类别、分部门、分层级开展培训,促进部门、企业和从业人员了解、掌握和运用游云南APP,真正发挥便捷作用。加强和腾云公司沟通对接,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开展技术提升改造。四是以抚仙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成功创建为契机,结合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需求,整合全县各部门资源,建设澄江县大数据指挥中心,为“一部手机游云南”的长期运营提供基础。 6.基础设施项目:高标准建设升级改造旅游厕所。一是制定全县旅游厕所建设方案,整合资源,全力配合,以厕所为突破口,全面推动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完善。二是加快旅游厕所建设进度。加快18年未完成任务(寒武纪小镇旅游厕所)和19年任务(小湾2座和海口塘子1座)的建设进度。三是加快非A景区旱厕消除和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公路沿线、人口密集区域涉及旱厕较多,各镇街道自行排查,文旅局负责设计把关、标准化技术指导和全程跟踪服务。四是建管营一体化。尽快推动形成政府统筹,引入社会力量统一从建设、管理和运营一体化、规范化模式运作,保障旅游厕所建管营水平与旅游发展相匹配。五是强化文明引导和旅游厕所健康文化建设。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游客养成文明卫生的习惯,自觉爱护厕所设施设备,不断提高澄江旅游的服务水平和文明程度。 7.全域旅游创建项目:全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一是加强部门联动。按照创建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通过全域领导机制,高位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加强部门沟通和协调,形成旅游发展共识和共建旅游的良好格局。二是要完善支撑材料,抓好创建工作。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建立工作群及时沟通协调。请化石委、水利局、环保局、财政局根据《澄江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各部门需提供材料》报送相关材料,全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报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实情况。三是要补齐设施短板,丰富旅游业态。围绕旅游厕所、停车场、游客集散中心等薄弱环节,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精心培育一批高端精品酒店和精品民宿,提升服务品质。加强“旅游+”“+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8.文化旅游宣传项目: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充分运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品牌效应。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成功创建,成为澄江县旅游业又一“金字招牌”。下一步,我们将运用好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金字招牌”在宣传、招商引资等方面“大做文章”,擦亮帽天山、抚仙湖老名片,加大宣传营销力度,进一步推进澄江文化旅游“走出去”,巩固和提升抚仙湖的知名度及旅游市场竞争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2.33万元,其中:办公费14.72万元,手续费0.1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62万元,电费1.22万元,邮电费0.96万元,差旅费39.96万元,维护费0.4元,会议费3.3万元,培训费8.85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劳务费20.58万元,工会费11.8万元,福利费14.74万元,其他交通费20.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因机构改革,部门为新组建单位,不可对比。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2019年决算批复后才能确定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为偿还已经开展的抚仙湖灯会、文化和艺术团体用房施工、仙湖湾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一部手机游云南大数据建设等项目经费,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培训费1.6万元,专用材料费0.3万元,被装购置纲1.4万元,劳务费6.85万元,委托业务费1985.7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49.62万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10.3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9万元,其他支出4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预算编制说明(6.8).pdf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预算公开表(6.8).pdf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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