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 建设前公示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多依靠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2024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下达资金总额规模的65%。为此,利用中央财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在云南省保障性苗圃建设中开展特色树种苗木培育示范建设,加强特色树种苗木培育工作,增加保障性苗圃的苗木储备量,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产业建设的示范作用和生态建设的骨干作用,带动周边村社开展产业建设,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02号)和《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玉财农〔2023〕212号)文件精神,下达澄江市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69万元,林场结合实际,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建设以及管护站点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提升,,决定实施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 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 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所属的九公里管护站、菜花坪管护点、鲁溪冲管护站。 三、项目实施主体 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 四、项目建设内容 (一)产业发展 根据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要求,结合《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特色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示范基地三年行动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该建设项目重点用于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的产业发展和林场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建设,主要实施内容为: 1.特色树种苗木培育示范建设:在九公里管护站的烂泥箐新建特色树种保障性苗圃,苗床整地6亩:全垦、清理桉树根、覆盖50cm红土,苗地平整后做床,床宽120cm,床高20cm,步道45cm。安装喷灌系统6亩;培育袋苗10万袋株,其中,换袋培育花椒袋苗2万株(红花椒1万株、青花椒1万株),将袋子规格为11cm×13cm袋苗换成袋子规格为18cm×16cm;鸡爪槭袋苗8万株,将鸡爪槭地苗移植在袋子规格18cm×16cm塑料营养袋中。苗木培育管护期为1年,包含浇水、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防止人为破坏和牲畜踩踏等日常管理。至管护期届满时,苗木应达到如下规格: (1)花椒:地径≥0.3cm,苗高≥30cm;容器规格:18cm×16cm塑料营养袋。 (2)鸡爪槭:地径≥0.4cm,苗高≥50cm;容器规格:18cm×16cm塑料营养袋。 特色树种苗木培育示范建设育苗量统计表 表1 序号 | 树种 | 培育方式 | 数量(万株) | 培育 规格 | 容器材质 及规格 | 培育 地点 | 备注 | 3 | 花椒 | 换袋培育 | 2 | 地径≥0.15cm,苗高≥10cm(袋苗) | 18cm×16cm塑料营养袋 | 九公里管护站烂泥箐 |
| 4 | 鸡爪槭 | 移圃培育 | 8 | 地径≥0.15cm,苗高≥10cm(地苗) | 18cm×16cm塑料营养袋 | 合计 |
| 10 |
|
|
|
|
(二)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提升 1.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菜花坪管护点一配套工程 (1)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菜花坪管护点一楼室内装修116.53㎡; (2)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菜花坪管护点新建树脂瓦屋面的厨房23.94㎡(含吊顶、灶台灶具等)、树脂瓦屋面的防火物资储备库23.94㎡、大门、围墙3.6m、院内场地平整硬化35.91㎡、安装20m³组合式消防水箱、安装DN50镀锌水管等相关设施; (3)菜花坪管护点饮用水水源点改造工程:修建1m×1m×0.8m沉砂池2个,安装Ø100镀锌管100米、安装水源点防护栏20米; (4)菜花坪管护点护林防火需安装1套40KM无线微波传输设备。 2.鲁溪冲管护站饮用水水源点改造工程及管道安装 修建1m×1m×0.8m沉砂池1个、安装1.5T不锈钢卧式水箱一个、安装Ø32PE管2000米、原水源点修缮维护。 五、项目建设期 计划建设期限为2024年1月至10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概算79.78万元。其中,产业发展建设的48.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提升28.96万元,其他间接费2.02万元,包含本项目的拦标价编制费、工程监理费、竣工审核等费用。项目资金来源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69万元(玉财农〔2023〕212号),不足部分由市本级财政资金解决。 七、项目批准文号 《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澄政复〔2024〕9号)。 公示期10天,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20日 监督电话:12317 联系人:鲍绍辉、李保林 联系电话:0877-6225557 附件:1. 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 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 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 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绩效表 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 2024年4月10日
附件2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绩效表.docx
附件1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