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完成2025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167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建设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澄江市辖区范围内有意向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生产利用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畜牧养殖经营主体、有机肥生产企业等。 二、遴选程序 相关企业或农业生产主体向澄江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选认定。 三、申报条件 (一)有一定的秸秆综合利用、收储经验。 (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生产规模、专业技术、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它能力。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四)能够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按要求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主体申报表。 五、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0日至25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蔡祥;联系电话:13577722445;邮箱:752848533@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澄江市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主体申报表 澄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9日
澄江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建设主体遴选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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