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
财政补助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组织单位:澄江市财政局(章) 评价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章) 报告出具时间:2024年11月
目 录
摘 要 .....................................................................i 一、基本情况................................................................. 1 (一)项目概况............................................................... 1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6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8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0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0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1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 15 三、绩效评价结论............................................................. 16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 16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7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19 (一)决策情况分析 ...........................................................19 (二)过程情况分析 ...........................................................21 (三)产出情况分析 ...........................................................22 (四)效益情况分析 ...........................................................24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26 (一)未按时编制支付养老金附表及用款计划 ..................................... 26 (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不及时 ............................................. 26 (三)政策知晓率较低 ..........................................................27 六、建议 .................................................................... 27 (一)加深政策认识,及时编制支付养老金附表及用款计划 ............................27 (二)做好资金拨付前期准备,积极与财政沟通 27 (三)多措并举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 27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 28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75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16〕2号)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228号),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给符合不同退休条件的退休人员按规定发放养老金(含基本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保障退休人员生活。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过渡性养老金仅针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发放,按照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放且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澄江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到位4,789.41万元,资金到位率95.11%。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68.89万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3,220.52万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未全部到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共支出17,325.4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到位部分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达95.11%。 二、绩效评价结论 澄江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0.79分,评价等级为“良”。 评价认为:澄江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程序规范、预算编制科学、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立项符合国家省级的政策文件要求,且经过集体研究决策;预算根据业务股室提供统计数据及结合澄江市经济发展水平、养老金调整文件等进行编制,测算依据充分;资金使用有完整的手续及程序,支付范围合规。但仍存在未按时编制支付养老金附表及用款计划、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不及时、政策知晓率较低等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时编制支付养老金附表及用款计划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于每月23日前编制《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明细表》《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汇总表(基金拨付统筹内项目)》及次月用款计划。以上事项不符合《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6〕260号)第四条第三款“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上月待遇支付记录、当月退休人员增减变化、办理养老金暂停、恢复发放等业务,于每月23日前编制《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明细表》《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汇总表(基金拨付统筹内项目)》”及第四款“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际支出情况,于每月23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用款计划……”的规定。 (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不及时 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于当月拨付至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为0。以上事项不符合《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6〕260号)第四条第四款“……财政部门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的用款计划审核无误后,于每月月末前将次月应支付的资金拨付至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的规定。 (三)政策知晓率较低 2023年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共收回问卷59份,其中知晓政策37份,政策知晓率为62.71%,政策知晓率较低。 四、建议 (一)加深政策认识,及时编制支付养老金附表及用款计划 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加强各业务人员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相关政策的了解及认识,便于按规定执行业务流程,准确及时发放养老金;二是根据政策文件,适当变化发放养老金操作流程,按规定及时编制支付养老金附表及用款计划,规范项目实施过程,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二)做好资金拨付前期准备,积极与财政沟通 一是从资金拨付前来说,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照政策要求提前编制分月用款计划,于每月23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用款计划,便于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二是从资金拨付过程中来说,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主动跟踪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情况,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切实推进项目开展。 (三)多措并举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政策,一是线下宣传,如每年抽取不同单位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问答”讲座活动,制作宣传小册子在不同单位进行发放、二是线上宣传,利用互联网覆盖广、受众多、传播快的特点进行线上宣传。如在政府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定期不定期发布政策信息、制作政策宣传微视频并发布于互联网的各大社交媒体上等。
澄江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 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澄政办发〔2017〕169号)与《澄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便笺〔2024〕35号)的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接受澄江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委托,于2024年8月至9月对澄江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1.项目背景 社会保障是民生工程,而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健全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推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近几年,人口老龄化的现象愈加严重,养老问题愈发凸显。根据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发布的《2022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截至2022年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8,004万人,占总人口的19.80%;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978万人,占总人口的14.90%。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澄江市“十四五”规划促进就业和加强社会保障研究》提出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着力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逐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015年10月13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75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照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016年1月11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16〕2号)中提出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需分5类发放。一是改革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二是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三是改革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四是改革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五是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继续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定发放离休费,并调整有关待遇。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2016年8月9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228号)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统筹项目有7个,具体为基本退休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教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 2016年8月15日,《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6〕260号)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下简称基金预算)统一管理,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分别编制、有机衔接、同步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应按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单位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政策及弥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需要安排补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在年度预算批复后及时将补助资金划入同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正常启动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将次月的《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征清册》(附件2)以纸质和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供同级地税部门;各参保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的《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向主管地税部门足额申报缴纳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费款。 2018年3月6日,《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玉人社发〔2018〕47号)明确改革后达到退休条件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人员的养老金如何计发及从事特殊工种等工作人员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且退休待遇核定时点根据人员符合的退休条件不同而不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6〕260号)、《澄江市“十四五”规划促进就业和加强社会保障研究》等文件要求,促进澄江市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让澄江人民真正实现“老有所养”。澄江市社会保险局依照上述文件规定,结合澄江市实际设立此项目。 2.主要内容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75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16〕2号)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228号),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给符合不同退休条件的退休人员按规定发放养老金(含基本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保障退休人员生活。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过渡性养老金仅针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发放,按照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放且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澄江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预算5,035.89万元。澄江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实际到位4,789.41万元,资金到位率95.11%。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68.89万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3,220.52万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未全部到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共支出17,325.4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到位部分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达95.11%。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1.批复(下达)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绩效目标:根据(云人社发〔2016〕260号)文件要求,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政策及弥补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缺口的需要安排补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在年度预算批复后及时将补助资金划入同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待下拨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要求县(区、市)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玉人社发〔2018〕47号《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政发〔2015〕7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16〕2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22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安排,符合《预算法》、政府债务管理等相关规定,筹资规模合理,资金渠道及各类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绩效指标具体为: (1)机关退休人员待遇领取人数≥2,600人; (2)机关事业退休人员获补覆盖率=100元; (3)养老金发放及时率=100%; (4)带动人均增收=406.25元/人*月; (5)受益对象满意度=95%。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根据2023年度项目立项文件,结合项目实施单位职能职责、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等,确认调整后的绩效目标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75号)及《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玉人社发〔2018〕47号),准确核定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及退休人员待遇,按规定通过社会保障卡及时发放养老金至退休职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持养老保险基金长期持续运行,保障退休职工生活水平,提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幸福感、满意度。 表2: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 | 数量指标 | 参保目标任务完成率 | =100% | 待遇领取人数 | =符合领取条件的退休职工人数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足额发放率 | =100% |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 =建立 | 时效指标 | 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 | =100% | 待遇发放及时率 | =100% | 效益 | 社会效益 | 政策知晓率 | ≥90% | 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老年职工生活水平 | =保障 | 可持续影响 | 基金运行可持续 | =长期 | 满意度 | 机关事业单位老年职工满意度 | ≥90% |
具体详见附件1-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相关方职责分工 澄江市财政局根据单位部门预算批复按程序将财政负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资金拨付参保单位,且按照单位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政策及弥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需要安排补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在年度预算批复后及时将补助资金划入同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澄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参保单位在职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办理单位和人员参保、续保、停保等相关业务,编制《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按月通知参保单位次月应缴养老保险费的情况。每月25日前汇总编制《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征清册》,交同级地税部门按月征收,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此外,按规定核定参保人员待遇并反馈至参保单位,于每月23日前编制《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明细表》和《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汇总表(基金拨付统筹内项目)》,同时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际支出情况报送用款计划至澄江市财政局。 澄江市税务局负责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2.管理流程 (1)项目管理方面。按照《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6〕260号)的要求,参保单位主要负责按要求及时申报下一年缴费工资、人员变动等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及时核定参保人员当年缴费基数、编制《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征清册》、按月通知参保单位次月应缴养老保险费及核定待遇后按规定及时发放养老金、保障退休人员待遇等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及时将财政负担的单位缴费部分直接拨至参保单位。 (2)资金管理方面,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资金使用渠道使用资金,不出现挤占、串用、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现象。 (3)档案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及档案系统,实行档案电子化。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及征收、关系转续、个人权益记录、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客观地反映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价项目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部门有效履职,优化资源配置和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的对象是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5,035.89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和评价内容,运用简便有效、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做到依据合法、标准统一、资料可靠、实事求是、公开透明。 (3)目标引领原则。绩效评价围绕项目的绩效目标、实施单位的履职目标两个方面开展,设置全面量化或可衡量的指标来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围绕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本项目评价指标拟设置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11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20个三级指标,每个指标中根据数据源的不同分别确定评分层级。 (1)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本项目绩效评价以100分计,设“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一级指标,分别占权重为:“16%、24%、36%、24%”。设11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在计算整个项目绩效评价最终得分时,由各指标最终得分累计计算。对于涉及多个层级的指标,按照各个层级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该指标的最终得分。 (2)指标解释 根据《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指标体系围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为主线展开,设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4个一级指标。 “决策”指标由“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3个二级指标细化为5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 “过程”指标由“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5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制度健全性、制度有效执行性。 “产出”指标由“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同时将3个二级指标分解为6个三级指标。主要综合考核参保目标任务完成率、待遇领取人数、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足额发放率、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待遇发放及时率。 “效益”指标由“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3个二级指标分解为4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政策知晓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老年职工生活水平、基金运行可持续、机关事业单位老年职工满意度。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审阅与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各种经济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比较分析法、专家评议法、问卷调查法、资料查阅法、现场调查法等,系统、科学地反映澄江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1.比较分析法 通过对预期绩效目标和实现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通过项目管理制度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通过项目资金下达文件和拨付凭证,评价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通过对比分析项目实施方案与项目完成情况,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计划完成,项目实施进度是否滞后。 2.专家评议法 绩效评价过程中引入专家,通常包括财政专家、绩效专家和行业专家。财政专家重点从预算管理角度提出专业建议;绩效专家则依据绩效评价原理,重点把握绩效评价方案中的评价思路合理性、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科学性等;行业专家根据行业领域积累重点把握评价关键点,明确评价结论定位等,专家的参与可提升方案和报告的科学性、全面性。 3.问卷调查法 针对项目利益相关方有关的事项,通过问卷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评定。主要用于满意度的评价。 4.资料查阅法 通过查阅资金分配、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使用凭证、政府采购资料、合同、验收等资料,获取有关评价指标的数据。主要用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成效的评价。 5.现场调查法 通过现场检查、检验等方法,对项目实际实施内容和质量、社会效益等进行复核性评价。 4.评价标准 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5.评价抽样 该项目通过对前期收集资料及调研了解,本次绩效评价实地评价时抽样率40%,资金覆盖率40%。实地评价阶段与项目主管部门深入沟通,全面了解项目整体情况,对该项目实施内容、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数据进行核实收集。根据本项目绩效评价目标,实地调研了解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收集工作底表数据;对项目参与方进行访谈,发放项目满意度调研问卷,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为:开展项目前期调研,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会审,方案征求意见及评价试点,实地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会审,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1.开展前期调研:评价工作组与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澄江市财政局充分沟通,准确了解项目概况,多渠道收集项目背景资料,重点收集与评价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行业标准数据。 2.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澄江市财政局对方案进行审核。根据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澄江市财政局意见修改实施方案、形成征求意见稿并提交评价相关方征求意见。 3.实地评价: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工作方案,通过查阅资料、资料分析、现场勘查、问卷调查和访谈、综合评价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否准确核定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及时报送分月用款计划、按规定发放参保人员养老金等内容。 4.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汇总相关数据,分析整理绩效评价情况,撰写评价报告。根据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澄江市财政局会审意见修改完善评价报告,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并提交评价相关方征求意见,在充分考虑评价相关方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报告。 5.出具绩效评价报告:按规范要求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澄江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0.59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3: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6 | 15.20 | 95% | 过程 | 24 | 20.56 | 85.67% | 产出 | 36 | 28 | 77.78% | 效益 | 24 | 16.83 | 70.13% | 合 计 | 100 | 80.59 | 80.59% |
评价认为:澄江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程序规范、预算编制科学、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立项符合国家省级的政策文件要求,且经过集体研究决策;预算根据业务股室提供统计数据及结合澄江市经济发展水平、养老金调整文件等进行编制,测算依据充分;资金使用有完整的手续及程序,支付范围合规。但仍存在未按时编制支付养老金附表及用款计划、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不及时、政策知晓率较低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实地评价情况,设置的10个绩效指标中5个指标已完成,4个指标部分完成,1个指标未完成。各指标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表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指标实现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产出指标 | 产出 数量 | 参保目标任务完成率 | =100% | 已完成 | 2023年度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项目实际参保人数为4860人,在职4860名职工,参保任务目标完成率为100%。 | 产出指标 | 产出 数量 | 待遇领取人数 | =符合领取条件的退休职工人数 | 已完成 | 2023年度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项目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数为2389人,实际待遇领取人数为2389人。 | 产出质量 | 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足额发放率 | =100% | 部分完成 | 除杨仕彦8月多发养老金4,729.75元外,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共足额发放养老金172,772,147.02元。 |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 =建立 | 已完成 | ①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制定澄江市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制度。 ②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不定期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且形成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社会保险稽核科工作记录等资料。 | 产出 时效 | 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 | =100% | 未完成 | 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于当月拨付至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为0。以上事项不符合《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6〕260号)第四条第四款“……财政部门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的用款计划审核无误后,于每月月末前将次月应支付的资金拨付至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的规定。 | 待遇发放及时率 | =100% | 已完成 | 2023年澄江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每月已在待遇支付资金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明细表》完成支付业务,待遇发放及时率为10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政策知晓率 | ≥90% | 部分完成 | 2023年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共收回问卷59份,其中知晓政策37份,政策知晓率为62.71%。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老年职工生活水平 | =保障 | 已完成 | 2023年度共发放养老金总额172,772,147.02元,退休职工2389人。月人均养老金为6,026.66元,占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4.08元的205.40%。 | 可持续影响 | 基金运行可持续 | =长期 | 部分完成 | ①报告期内获得利息收入140542.4元,养老保险基金一定程度上保值增值。 ②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金额为6041108.19元,不可维持次年度整年养老金发放。 | 满意度 | 机关事业单位老年职工满意度 | ≥90% | 部分完成 | 2023年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共收回有效问卷59份,其中满意问卷40份,满意度为67.80%。 |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指标分值16分,评价得分15.20分,得分率为95%。主要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个方面反映专项资金前期决策的规范性。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指标下设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2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为5分,评价得分为5分,得分率为100%。具体分析情况为: 立项依据充分性方面。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经济发展规划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75号)等文件的规定;项目立项符合澄江市“十四五”规划促进就业和加强社会保障研究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16〕2号)的要求;项目立项与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立项程序规范性方面。该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事前已经澄江市社会保险局2022年第11次局务会通过,已经经过可行性研究、集体决策。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指标下设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2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为5分,评价得分为4.20分,得分率为84%。具体分析情况为: 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内容相关,且已体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老年职工生活水平”等年度总体目标的基本要素,但未体现维持养老保险基金长期持续运行要素。 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现场查看该项目的绩效自评表、绩效目标表、绩效自评报告等,项目绩效目标已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且与项目年度计划数或任务相对应,但质量指标“机关事业退休人员获补覆盖率”度量单位有误,度量单位应调整为%。 2.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指标下设预算编制科学性1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为6分,评价得分为6分,得分率为100%。具体分析情况为: 预算编制科学性方面。预算根据业务股室提供统计数据及结合澄江市经济发展水平、养老金调整文件等进行编制,科学可行。查看预算批复文件,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二)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指标分值24分,评价得分为20.56分,得分率为85.67%。主要从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个层面反映专项资金执行过程的规范性。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指标下设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及资金使用合规性3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为15分,评价得分为14.56分,得分率为97.07%。具体分析情况为: 资金到位率方面。澄江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预算5,035.89万元,到位4,789.41万元,资金到位率95.11%。 预算执行率方面。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共支出173,254,889.5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72,772,147.02元,其他支出482,742.48元。财政补助资金到位部分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达95.11%。 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经现场核查,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主要用于发放养老金;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虚假编制预算骗取、套取财政资金情况;未发现存在迟拨、滞留、占用财政资金、滥用职权违规拆借财政资金、“多头申报”套取挪用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同流合污”贪污侵占财政资金的情况。 2.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指标下设制度健全性、制度有效执行性2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为9分,评价得分为6分,得分率为66.67%。具体分析情况为: 制度健全性方面。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制定《澄江市社会保险局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澄江市社会保险局绩效管理制度和绩效目标考核办法》;财务和绩效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成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及绩效领导小组。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下设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指标分值为36分,指标得分为28分,得分率为77.78%。 1.产出数量 产出数量指标下设参保目标任务完成率、待遇领取人数2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为10分,评价得分为10分,得分率为100%。具体分析情况为: 参保目标任务完成率方面。2023年度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项目实际参保人数为4860人,在职4860名职工,参保任务目标完成率为100%。 待遇领取人数方面。2023年度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项目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数为2389人,实际待遇领取人数为2389人。 2.产出质量 产出质量指标下设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足额发放率、建立监督检查机制2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为12分,评价得分为11分,得分率为91.67%。具体分析情况为: 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足额发放率方面。除杨仕彦8月多发养老金4,729.75元外,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共足额发放养老金172,772,147.02元。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方面。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制定《澄江市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制度》;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不定期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且形成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社会保险稽核科工作记录等资料。 3.产出时效 产出时效指标下设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待遇发放及时率2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7分,得分率为50%。具体分析情况为: 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方面。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于当月拨付至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为0。以上事项不符合《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6〕260号)第四条第四款“……财政部门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的用款计划审核无误后,于每月月末前将次月应支付的资金拨付至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的规定。 待遇发放及时率方面。2023年澄江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每期均在待遇支付资金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明细表》完成支付业务。 (四)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指标分值24分,评价得分16.83分,得分率为70.13%。主要通过现场调查和问卷调查的方式,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方面反映2023年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取得的综合效益。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下设政策知晓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老年职工生活水平2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为12分,评价得分为9.76分,得分率为81.33%。具体分析情况为: 政策知晓率方面。2023年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共收回问卷59份,其中知晓政策37份,政策知晓率为62.71%。 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老年职工生活水平方面。2023年度共发放养老金总额172,772,147.02元,退休职工2389人,月人均养老金为6,026.66元,占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4.08元的205.40%,有力保障退休职工生活水平。 2.可持续影响 可持续影响指标下设基金运行可持续1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为6分,评价得分为3分,得分率为50%。具体分析情况为:报告期内养老保险基金获得利息收入140,542.40元,养老保险基金一定程度上保值增值,但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金额为6,041,108.19元,难以维持次年度整年养老金发放。 4.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下设机关事业单位老年职工满意度1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为6分,评价得分为4.07分,得分率为67.83%。具体情况为:该指标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评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023年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共收回有效问卷59份,其中满意问卷40份,满意度为67.80%。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未按时编制支付养老金附表及用款计划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于每月23日前编制《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明细表》《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汇总表(基金拨付统筹内项目)》及次月用款计划。以上事项不符合《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6〕260号)第四条第三款“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上月待遇支付记录、当月退休人员增减变化、办理养老金暂停、恢复发放等业务,于每月23日前编制《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明细表》《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汇总表(基金拨付统筹内项目)》”及第四款“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际支出情况,于每月23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用款计划……”的规定。 (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不及时 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于当月拨付至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为0。以上事项不符合《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6〕260号)第四条第四款“……财政部门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的用款计划审核无误后,于每月月末前将次月应支付的资金拨付至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的规定。 (三)政策知晓率较低 2023年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共收回问卷59份,其中知晓政策37份,政策知晓率为62.71%,政策知晓率较低。 六、建议 (一)加深政策认识,及时编制支付养老金附表及用款计划 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加强各业务人员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相关政策的了解及认识,便于按规定执行业务流程,准确及时发放养老金;二是根据政策文件,适当变化发放养老金操作流程,按规定及时编制支付养老金附表及用款计划,规范项目实施过程,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二)做好资金拨付前期准备,积极与财政沟通 一是从资金拨付前来说,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照政策要求提前编制分月用款计划,于每月23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用款计划,便于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二是从资金拨付过程中来说,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主动跟踪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情况,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切实推进项目开展。 (三)多措并举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政策,一是线下宣传,如每年抽取不同单位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问答”讲座活动,制作宣传小册子在不同单位进行发放、二是线上宣传,利用互联网覆盖广、受众多、传播快的特点进行线上宣传。如在政府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定期不定期发布政策信息、制作政策宣传微视频并发布于互联网的各大社交媒体上等。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表 1-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3.抽样点发现问题汇总表 4.调查问卷结果汇总表 5.主要工作底稿 6.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单位) 附件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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