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二、绩效评价结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建议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三)产出情况分析 (四)效益情况分析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存在运行风险 (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不及时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尚需加强 六、建议 (一)加强基金预算、规范基金管理 (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三)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包含基本养老金支出、转移支出和其他支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等部分组成,养老金领取范围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预算为5,968.89万元,实际到位4,778.69万元(含中央财政补助1,568.89万元和地方财政补助3,209.80万元),资金到位率80.06%。地方财政尚有1,190.20万元未拨付。全年支出4,778.69万元。资金管理严格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中央和地方补助资金分别依据澄财社〔2024〕35号和澄财预〔2024〕1号文件拨付,全额用于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并纳入社保财政专户专款专用。 二、绩效评价结论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4.34分,评价等级为“良”。 评价认为:项目政策响应迅速,与国家、省级政策一致,完整且可操作;年初预算测算依据充分,管理制度健全,查询咨询便捷,基金风险防控有效、备付能力强,参保人员政策知晓度高;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障,有效减轻家庭养老负担,参保人员满意度高,较好完成工作内容。 但存在以下问题:财政资金到位率、制度执行有效性、待遇发放及时性、指标设置规范性等方面仍需加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存在运行风险。对比上年收支情况,收入减少、支出增加,支付压力增大,收支不平衡;人口老龄化加剧, 截至2024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超3.1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1.10%,中国已步入中老龄社会,养老金支出增速加快,未来支付压力较大。 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不及时。因财政收支压力大,澄江市财政局未将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当月拨付至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尚需加强。2024年项目预算申报目标表中,绩效目标与指标设置不规范。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不足,笼统模糊,不够清晰科学。 四、建议 加强基金预算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机制,为提升基金调控效能夯实基础。全面优化待遇支付流程,保障机关养老保险待遇资金精准、足额、按时发放。 对于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的情况,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需求,及时了解资金审批流程中的问题和障碍,并争取得到支持和指导。 提升预算执行质效。严格执行预算方案,强化资金使用全流程监控。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根据有关中长期工作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特别是与项目立项直接相关的依据文件,认真分析项目年度实施重点内容,梳理并建立绩效目标,并根据当年度项目实际情况、工作内容,综合分析投入资源、开展活动、质量标准、成本要求、产出内容、产生效果,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科学全面完整反映当年度可考核绩效指标。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 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澄江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澄财发〔2020〕42号)、《澄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便签〔2025〕17号)的要求,云南云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澄江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委托,于2025年9月至10月对澄江市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5〕32号)文件,云南省政府制定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75号)、《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6〕260号)等文件,进一步落实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文件规定,单位缴费按照工资基数总额的16.00%缴纳,个人按照本人工资基数的8.00%缴纳。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包含基本养老金支出、转移支出和其他支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等部分组成,养老金领取范围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 根据《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6〕260号)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下简称基金预算)统一管理,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分别编制、有机衔接、同步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应按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单位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政策及弥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需要安排补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在年度预算批复后及时将补助资金划入同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正常启动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将次月的《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征清册》以纸质和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供给同级地税部门;各参保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的《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向主管地税部门足额申报缴纳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费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按照行政管理层级,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每年将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及时划入社保财政专户。 2.主要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基金,其基本养老保险运行模式目前是向单位和个人征缴,由政府财政资金兜底,以保证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 3.养老保险实施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规定,对于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原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施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4.养老保险的征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文件规定,单位缴费按照工资基数总额的16.00%缴纳,个人按照本人工资基数的8.00%缴纳。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三、准确把握《决定》的有关政策”中对参保范围与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有明确规定。 参保范围: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关于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5.养老金的发放。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包含基本养老金支出、转移支出和其他支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等部分组成,养老金领取范围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等用途。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6.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澄财社〔2024〕35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到位1,568.89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年初预算资金的通知》(澄财预〔2024〕1号),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3,209.80万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未到位1,190.20万元。澄江市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预算5,968.89万元,实际到位4,778.69万元,资金到位率80.06%。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共支出4,778.69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批复(下达)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绩效目标:根据《云人社发〔2016〕260号》文件要求,为满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政策及弥补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缺口的需要安排补助资金,将其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在年度预算批复后及时将补助资金划入同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待下拨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要求县(市、区)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依据《玉人社发〔2018〕47号〈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政发〔2015〕7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16〕2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22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债务管理等相关规定,筹资规模合理,资金渠道及各类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具体绩效指标详见表1: 表1:2024年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机关退休人员待遇领取人数 | ≥2,600人 | 质量指标 | 机关事业退休人员获补覆盖率 | =100% | 时效指标 | 养老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人均增收 | =406.25元/人*月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5%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预算批复绩效目标主要从机关退休人员待遇领取养老金及时率、人均增收等方面反映项目的资金绩效。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项目实际,但绩效目标不全面,绩效指标分解不够细化,未能全面反映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 评价时,项目组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结合项目特点,重新梳理了项目的绩效目标,确定项目年度目标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年共为2551名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切实保障澄江市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不断增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和抗风险能力。通过稳定社会预期,提升退休人员消费信心,引导适度消费,更好地服务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大局,助力民生持续改善;通过持续优化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确保退休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吸引力。同时,强化基金精算平衡与风险预警,探索多元化、市场化的基金保值增值途径,夯实制度长期稳健运行的物质基础。积极推动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与咨询服务下沉,提升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政策知晓度与满意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高质量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奠定坚实基础。具体绩效评价指标详见表2: 表2:2024年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待遇领取人数 | =100% | 数量指标 | 待遇足额发放率 | =100% | 质量指标 | 参保对象合规性 | =100% | 质量指标 | 违规领取待遇追回率 | =100% | 质量指标 | 待遇领取对象准确性 | =100% | 质量指标 | 待遇支付足额发放 | =100% | 时效指标 |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及时性 | =100%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待遇发放及时性 | =100% | 社会效益指标 | 养老保险政策知晓率 | ≥90%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基本生活程度 | ≥提升 | 可持续性影响指标 | 基金备付能力 | ≥提升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待遇领取人员满意度 | ≥90% |
具体详见附件1-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澄江市财政局。根据部门预算批复程序,向参保单位拨付财政负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资金;同时,按单位行政隶属关系、执行经费保障渠道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政策,结合弥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需要安排补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预算批复后及时划入同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2.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参保单位在职人员增减变动情况,按时规范办理单位及人员的参保、续保、停保等相关业务,编制并审核《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按月向参保单位通知次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金额。于每月25日前,汇总编制《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征清册》,送交同级税务部门实施按月征收,并同步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时,按规定核定参保人员待遇,并及时将结果反馈至各参保单位;于每月23日前编制《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明细表》和《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汇总表》,并依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和实际支出情况,向澄江市财政局报送用款计划。 3.澄江市税务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及时核定参保人员当年缴费基数、编制《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征清册》、按月通知参保单位次月应缴养老保险费,以及核定待遇后按规定及时发放养老金、保障退休人员待遇等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主要目的是在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按照合理的方法和标准对2024年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工作实施后的成效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通过对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办法健全及执行、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范围、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工作目标完成、补助效果实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梳理,客观公正反映项目立项的科学性、相关办法实施的有效性、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并结合实施情况,考察项目实施过程及实施效益。在对资金的支出效益进行有效总结的同时,起到对项目单位的督促作用,确保资金都花在该花的地方,最大程度保证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障,有效减轻家庭养老负担,提高参保人员满意度。在评价最后归纳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的建议,为相关部门推进以后年度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的决策及办法的制定调整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评价的对象是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5,968.8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68.89万元,本级资金4,400.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和评价内容,运用简便有效、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做到依据合法、标准统一、资料可靠、实事求是。 (3)目标引领原则。绩效评价围绕项目的绩效目标、实施单位的履职目标两个方面开展,设置全面量化或可衡量的指标来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围绕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本次评价工作的核心。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围绕工作目标,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玉财投〔2020〕6号)的规定,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指标设置方式,参考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和相关规章制度,结合专项资金特点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拟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有三级指标,一级指标4个(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26个。详见附件2。 指标权重:结合项目的实施背景与绩效目标,通过与相关专业人员开展讨论并征求项目实施主管部门意见,综合判断各级评价指标对实现绩效目标的重要程度来确定各评价指标的分值权重。决策指标权重为15%,过程指标权重为30%,产出指标权重为25%,效益指标权重为30%。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以材料核查、访谈、座谈、问卷调查、选点抽查为基础,查阅资金文件、资金收支台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招标文件、项目竣工资料、验收资料、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将项目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通过“听、查、看、访”,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澄江市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产出、综合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1)资料查阅与核实。 一是查阅本项目的财政资金批复文件、财政拨款凭证,对照财政资金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评价;二是检查项目账务,对照资金管理办法、财务、会计制度开展评价;三是现场查阅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原始凭证、账表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进行评价;四是根据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立项批复文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工作总结、项目实施完成相关统计资料数据等,进行核实。 (2)政策分析与研究。 基于澄江市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现有政策制度文件、文献资料、网络公开信息等资料,开展相关政策分析研究,结合实地评价工作衡量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财政资源配置效果。 (3)公众评判法。 通过调查与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对项目的直接对象进行调查,了解基金风险防控有效性、基金备付能力、参保人员对政策知晓度、有效减轻家庭养老负担显著的满意度等情况。 4.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以《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以及《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玉财投〔2020〕6号)等文件为标准开展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5.绩效评价抽样。 实地评价阶段与项目主管部门深入沟通,全面了解项目整体情况,对该项目实施内容、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数据进行核实收集。根据本项目绩效评价目标,实地调研了解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收集工作底表数据;对项目参与方进行访谈,发放项目满意度调研问卷,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为开展前期调研,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会审,方案征求意见及评价试点,实地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会审,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1.开展前期调研:评价工作组与澄江市财政局、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充分沟通,准确了解项目概况,多渠道收集项目背景资料,重点收集与评价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行业标准数据。 2.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澄江市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并征求澄江市财政局、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 3.实地评价:根据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深入部门和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评价,开展调研访谈、现场踏勘、问卷调查,、资料收集等,审核及分析部门总体层面数据,为项目分析和评价报告提供客观的数据和相关佐证材料,根据评价工作方案和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 4.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汇总相关数据,分析整理绩效评价情况,撰写评价报告。根据澄江市财政局、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审意见修改完善评价报告,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并提交评价相关方征求意见,在充分考虑评价相关方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报告。 5.出具绩效评价报告:按规范要求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4.34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表3: 表3: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5 | 12 | 80% | 过程 | 30 | 26.5 | 88.33% | 产出 | 25 | 25 | 100% | 效益 | 30 | 20.84 | 69.477% | 合 计 | 100 | 84.34 | 84.34% |
综合结论: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结果来看,该项目政策能够迅速响应国家、省级政策调整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与国家、省级政策保持一致,政策完整且具有可操作性。年初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管理制度健全,查询咨询便捷,基金风险防控有效、备付能力强,参保人员政策知晓度高。该项目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了基本的养老保障,有效减轻了家庭养老负担,参保人员满意度高。从绩效评价的得分情况来看,本项目较好地完成了相应工作内容。但在财政资金到位率、制度执行有效性、待遇发放及时性、指标设置规范性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截至评价日,本项目相关绩效目标未全面完成,12项具体绩效指标中有10项指标已完成,2项指标部分完成。具体完成情况详见表4: 表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指标实现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产出指标 | 产出 数量 | 待遇领取人数 | 100% | 已完成 | 2024年度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项目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数为2551人,实际待遇领取人数为2551人。 | 待遇足额发放率 | 100% | 已完成 |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共足额发放养老金19,313.12万元。 | 产出指标 | 产出质量 | 参保对象合规性 | 100% | 已完成 | 未发现重复参保、虚拟参保等情况。 | 违规领取待遇追回率 | 100% | 已完成 | 未发现违规领取待遇情况。 | 待遇领取对象准确性 | 100% | 已完成 | 未发现重复享受待遇、虚报冒领养老金的情况。 | 待遇支付足额发放 | 100% | 已完成 | 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待遇足额通过金融机构足额发放 | 产出 时效 |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及时性 | 100% | 已完成 | 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6号)规定时间内调整机关养老金最低标准。 | 待遇发放及时性 | 100% | 已完成 | 2024年澄江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已在待遇支付资金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明细表》完成支付业务。 待遇发放及时率=12/12×100%=10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养老保险政策知晓率 | 90% | 已完成 | 2024年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共收回问卷55份,其中知晓政策51份,政策知晓率为92.73%。 | 保障基本生活程度 | 提升 | 部分完成 | 2024年待遇领取人员领取的养老金高于2023年待遇领取人员领取的养老金:2023年度共发放养老金总额172,772,147.02元,退休职工2389人,月人均养老金为6,026.66元,2024年度共发放养老金总额19,313.12万元,退休职工2551人,月人均养老金为6,309.00元,有力保障退休职工生活水平。2024年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共收回问卷55份,其中养老金增长认可率为88%,养老金增长认可扣2.49分。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基金备付能力 | ≥3个月 | 部分完成 | 基金累计结余123.84万元,可支付月数1个月,基金备付能力不足。1/3*10分=3.33分。 | 满意度 | 待遇领取 人员满意 度 | 90% | 已完成 | 2024年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共收回有效问卷55份,其中满意问卷49份,满意度为90%以上。 |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2分,得分率为80%。主要从政策制定和调整完善、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方面反映项目前期决策的规范性。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政策制定、调整和完善 政策制定、调整和完善指标满分6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4分,得分率为66.67%。主要从政策制定适应性、政策完整性、政策可操作性3个方面进行评价。 项目政策能够迅速响应国家、省级政策调整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与国家、省级政策保持一致,政策涵盖了基金筹集、个人账户管理、待遇调整及支付、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基金管理和运营、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具有明确的操作指引,相关政策能够有效执行;但未制定实施细则,有待完善。 2.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指标满分5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4分,得分率为80%。主要从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能基本涵盖收支结余、风险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 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项目年度目标细化量化为绩效指标;但质量指标度量单位有误,“机关事业退休人员获补覆盖率”度量单位有误,度量单位应调整为“%”。 3. 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指标满分4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4分,得分率为100%。主要从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预算编制科学性方面:预算根据业务股室提供统计数据,并结合澄江市经济发展水平、养老金调整文件等进行编制,科学可行。查看预算批复文件,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资金分配合理性方面:资金分配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7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228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16〕2号)等文件的规定。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主要用于发放机关养老保险待遇。 (二)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指标满分30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26.50分,得分率为88.33%。主要从政策执行、基金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和风险防控4个方面反映专项资金执行过程的规范性。 1. 政策执行 政策执行指标满分10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10分,得分率为100%。主要从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针对机关养老保险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范围明确,有健全的机关养老保险稽核制度和内控制度。 制度执行有效性方面:能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按月进行三方对账,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每季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分析报告。政策执行基本有效。 2. 基金预算管理 基金预算管理指标满分5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5分,得分率为100%。主要从预算执行管理1个方面进行评价。虽制定了《澄江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但稽核部门对各项业务的办理情况和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方面有待加强。 3. 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指标满分13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12分,得分率为92.30%。主要从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及资金使用合规性3个方面进行评价。 资金到位率方面:澄江市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预算5,968.89万元,到位4,778.69万元,资金到位率80.06%,未到位部分为地方财政补助资金。 预算执行率方面: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政补助资金到位部分4,778.69万元,资金支出4,778.69万元。 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经现场核查,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主要用于发放养老金;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虚假编制预算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存在迟拨、滞留、占用财政资金、滥用职权违规拆借财政资金、“多头申报”套取挪用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同流合污”贪污侵占财政资金的情况。 4. 风险防控 风险防控指标满分2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2分,得分率为100%。主要从基金风险防控有效性1个方面进行评价。制定了《澄江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并得到有效执行,但未能提供相关的痕迹资料。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指标分值为25分,综合评价得分为25分,得分率100%。主要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3个方面进行评价。 1. 产出数量 产出数量指标满分10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10分,得分率为100%。主要从待遇领取人数、待遇足额发放率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待遇领取人数方面:2024年度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项目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数为2551人,实际待遇领取人数为2551人。 待遇足额发放率方面: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共足额发放养老金19,313.12万元。 2. 产出质量 产出质量指标满分10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10分,得分率为100%。主要从参保对象合规性、违规领取待遇追回率、待遇领取对象准确性、待遇支付足额发放4个方面进行评价。未发现待遇支付未足额发放的情况,参保对象合规,待遇领取对象准确。 3. 产出时效 产出时效指标满分10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10分,得分率为100%。主要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及时性、待遇发放及时性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及时性方面: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调整机关养老保险最低标准,并保证了机关养老保险待遇足额发放到位。 待遇发放及时性方面:2024年澄江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每期均在待遇支付资金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明细表》完成支付业务。 (四)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指标分值30分,综合评价得分为26.51分,得分率为88.37%。主要通过现场调查和问卷调查的方式,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方面反映2024年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取得的综合效益。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满分10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6.51分,得分率为65.1%。主要从政策知晓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老年职工生活水平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政策知晓率方面:2024年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共收回问卷55份,其中知晓政策的有51份,政策知晓率为92.73%。 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老年职工生活水平方面:2024年待遇领取人员领取的养老金高于2023年待遇领取人员领取的养老金:2023年度共发放养老金总额17,277.21万元,退休职工2389人,月人均养老金为0.66万元;2024年度共发放养老金总额19,313.12万元,退休职工2551人,月人均养老金为0.63万元,有力保障了退休职工生活水平。2024年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共收回问卷55份,其中养老金增长认可率为88%。 2. 可持续影响 可持续影响指标满分10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10分,得分率为100%。主要从基金备付能力1个方面进行评价,年度内养老保险基金备付能力保障能力为1个月,保障能力弱。 3. 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10分,得分率为100%。主要从待遇领取人员满意度1个方面进行评价。该指标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评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024年澄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共收回有效问卷55份,满意度为90%以上。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存在运行风险 对比机关养老保险收支情况分析,收入较上年减少,支出较上年增加,支付压力增大,收支不平衡,存在运行风险。人口老龄化加剧,未来支付压力增大,截至2024年末,中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超过3.1亿人,已占全国总人口的21.10%,中国已步入中老龄社会。在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背景下,养老金支出增速加快,形势严峻,未来支付压力较大。 (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不及时 由于财政收支压力较大,澄江市财政局未将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于当月拨付至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上事项不符合《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6〕260号)第四条第四款“……财政部门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的用款计划审核无误后,于每月月末前将次月应支付的资金拨付至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的规定。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尚需加强 2024年项目预算申报目标表中,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不足,笼统模糊,不够清晰科学,可考核性不足,指标填报格式有错误,质量指标“机关事业退休人员获补覆盖率”度量单位有误,度量单位应调整为“%”。预算申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六、建议 (一)加强基金预算、规范基金管理 一是结合机关养老保险制度初衷、事业发展要求和基金运营原则,强化基金预算绩效目标的引领作用,为增强基金调控能力提供支撑;二是稽核部门加强基金管理监督,日常检查应切实有效,避免走过场,避免形式主义。增加内控监督表,进行二次复核,避免差错;三是优化待遇支付流程,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支付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确保各环节紧密衔接,高效运转,加强与银行沟通协调,保障待遇支付按时足额到账。 (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对于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的情况,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需求,及时了解资金审批流程中的问题和障碍,并争取得到支持和指导。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强化财务执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若涉及违规支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及时追回资金。 (三)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根据有关中长期工作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特别是与项目立项直接相关的依据文件,认真分析项目年度实施重点内容,梳理并建立绩效目标,并根据当年度项目实际情况、工作内容,综合分析投入资源、开展活动、质量标准、成本要求、产出内容、产生效果,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科学全面完整地反映当年度可考核绩效指标。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C1.附件1.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表-澄江市社会保险局.xlsx
C1.附件1.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xls
C3.附件3:抽样点发现问题汇总表-澄江市社会保险局.xlsx
C2.附件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澄江市社会保险局.xlsx
C4.附件4:调查问卷结果汇总表-澄江市社会保险局.xlsx
C5.附件5: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单位)-澄江市社会保险局(盖章).docx
云南云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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