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347101000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市、省审核、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辖区内的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市级公益林界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玉溪市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按照国家、省、市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与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澄江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查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林业资金安排建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协助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圆满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任务; 2.全面推行林长制、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工作,共护绿水青山; 3.国土绿化和重点项目全面推进; 4.全力保障林草资源安全; 5.抓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除治工作; 6.大力推动林草产业发展; 7.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8.不断加强国有林场建设; 9.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0.积极谋划项目,向上争取资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财股、生态修复站、林检站、自然保护地和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资源林政管理站、防灭火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澄江市种苗林产业科技推广站。 3.澄江市梁王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澄江市种苗林产业科技推广站。 3.澄江市梁王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纳入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3人(离休0人,退休10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1,145.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87.07万元,占总收入的99.7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8.65万元,占总收入的0.2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113.83万元,增长424.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105.92万元,增长429.6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3.22万元,下降10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1.13万元,增长23.42%。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入玉财资环〔2022〕75号、玉财资环〔2023〕115号下达省级抚仙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补助资金17,784.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1,16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9.05万元,占总支出的10.62%;项目支出18,918.60万元,占总支出的89.3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133.29万元,增长424.6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0.45万元,下降7.43%;项目支出增加17,313.74万元,增长1,078.8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拨付上年未到位的森林抚仙湖土地流转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9.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48.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18.6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抚仙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补助资金17,784.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抚仙湖径流区造林项目工程款。 2.2022年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原毒害草治理补助资金57.2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草原毒害草治理工程款及监理费等支出。 3.2019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资金42.12元,主要用于整合支付抚仙湖径流区造林项目工程款。 4.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312.0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专业队、卡点人员劳务费及防灭火车辆、视频监测、森林火灾保险费等支出。 5.森林抚仙湖项目补助资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抚仙湖工程项目费用支出。 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木蠹象、松树蛀干害虫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款、农药款支出。 7.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38.2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天然商品林停伐聘请管护人员劳务费支出。 8.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68.4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国家级公益林聘请管护人员劳务费支出。 9.2023年澄江市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经费24.00万元,主要用于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服务费支出。 10.自有资金35.90万元,主要用于飞播造林、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公益林、天然林停伐管护、耕地流出图斑整改经费等支出。 11.管护局森林管护经费支出94.60万元,主要用于澄江市梁王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资金支付专业扑火队劳务费及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12.管护局单位自有资金支出41.6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支付公益林管护劳务费39.60万元、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建设经费2.00万元。 13.管护局生产发展经费支出76.00万元,主要用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苗木培育。 14.种苗站自有资金2.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马蜂山公益林管护人员劳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42.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1%。与上年相比增加17,125.71万元,增长437.29%。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入玉财资环〔2022〕75号、玉财资环〔2023〕115号下达省级抚仙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补助资金17,784.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2.2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55.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98万元、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21.0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5.0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86.4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3.9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3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75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4%。主要用于水体17,784.00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57.29万元、森林管护916.12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95.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94.20万元、事业机构443.33万元、森林资源管理38.2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68.40万元、动植物保护24.00万元、森林资源培育42.12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06.87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20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展76.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93.44万元、购房补贴支出6.4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8万元,决算为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万元,决算为1.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43%,完成年初预算的55.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3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57%,完成年初预算的35.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8万元,支出决算为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万元,决算为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3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上级有关政策,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尽力节约行政成本。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4.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71万元,下降35.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9万元,增长64.8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上级有关政策,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尽力节约行政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市营造林、森林防火督查、林长制考核、林产业等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7万元,比上年减少3.80万元,下降7.35%,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资金紧张,导致差旅费、福利费等日常办公经费未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23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2.33万元、电费1.90万元、邮电费1.24万元、差旅费5.76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培训费1.80万元、工会经费9.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8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8,699.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38.73万元,固定资产976.9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51.27万元,无形资产9.2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23.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8.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后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监督索引号53042200347101111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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