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532601000 澄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生态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 2.研究拟订全县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技术推广、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计划等有关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承担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职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4.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支农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5.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农村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机械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的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分析。 6.负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工作,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认证服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种子(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器械、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推广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8.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农田灭鼠工作;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和灾情上报工作,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和农业技术职称初评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科技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10.指导农用地、草场、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除抚仙湖以外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负责除抚仙湖以外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 11.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创意农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2.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 13.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2022年澄江市海口镇新村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68万亩建设,截至目前已下达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708.72万元,已拨付资金436.18万元。完成《2022年澄江市路居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0万亩建设,截至目前已下达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750.48万元。完成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审,待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定后按程序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 2.推进农业基地建设。坚持以工业化理念推动农业基地建设,创建农业基地320个,推广水肥一体化2.40万亩,出台《关于加快澄江市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规范基地认定管理,建立“领导包镇、科室包村、干部包基地”机制,派驻141名科技人员开展种植服务、农田尾水信息摸底、农业设施布局等“保姆式”监督管理。已完成县级基地认定,并全部挂牌,推荐上报44个基地参加省市级基地评选。 3.充分运用农机补贴,助推农业机械化。新增农机作业面积0.30万亩,新增农机总动力0.2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54.10%,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使用率达95.00%以上。 4.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实施轮作休耕5.80万亩、水旱轮作0.40万亩。已完成蓝莓1.20万亩、荷藕0.20万亩、烤烟1.65万亩,水稻0.12万亩,玉米0.70万亩的环境友好型作物。 5.加大设施农业和水肥一体化建设。完成设施农业0.30万亩,精准滴灌4.70万亩,高标准农田10.10万亩。划定农田网格25个,实现蓝莓水肥一体化全覆盖。 6.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测土配方5.10万亩,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1.30万亩,绿色防控43.26万亩,统防统治51.66万亩,抚仙湖流域化肥施用量同比减少11.40吨,下降0.70%;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0.26吨,下降0.50%。 7.耕地流出图斑排查整改情况。澄江市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图斑达到玉溪市级审核通过,完成整改面积5,203.07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完成整改面积2,932.46亩;就地恢复1,809.67亩,补足同等质量数量的耕地1,122.79亩,完成整改比例的102.00%。澄江市2023年第一批耕地流出图斑达到玉溪市级审核通过,完成整改面积506.21亩。 8.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农村“厕所革命”目标任务为14座公厕,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县级验收。二是在持续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四个100.00%”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的方式方法。三是严格按照《澄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做好管理。四是深入推进绿美乡村建设。种植9,570株绿化苗木,绿化面积37,609.50平方米。五是星级美丽乡村建设。已创建五星级1个(马房村),四星级2个(小湾、朱家山),三星级2个(三百亩、禄充一组)。六是全力推进“三房”拆除。2023年已摸排221宗、占地面19,986.80平方米,建筑面积36,281.50平方米。七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红黑榜”巡查通报3期。 9.做好“三资”平台的提档升级。完成1,200余人员信息确认统计并在“三资”系统授予相应的角色和权限。开展培训12期,培训人数374人,赴峨山试点县现场观摩交流学习60人次。县级“三资”监管平台提档升级“展示厅”建设目前已完成前期设计、招投标工作及大厅建设工作,进入设备安装,预计11月底完成建设并投入试用。“三资”中心整体启用新平台进行财务核算。 10.加强宅基地和民房建设管理。指导各镇(街道)开展业务培训指导三期,590人次。共审批了24宗宅基地,审批面积2,511.00平方米。 11.强化市场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强化监督抽检,按照千分之一点七的人口比例进行抽样,重点是我市生产的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全年完成县级监督抽样89个,玉溪市级监督抽样148个,省级风险监测抽样39个(1个不合格,省级风险监测合格率为97.44%),省级“治促控”风险抽样50个,省级治促控”监督抽样24个。以上各种抽样共计350个,在全年350个样品中,共有4个不合格,合格率为98.86%。全年快速检测样品891个,其中885个合格,合格率99.33%。二是抓实畜产品检测。完成“瘦肉精”快检277批次,总合格率为100.00%,屠宰检疫率100.00%。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共出动执法人员576人次,检查农资、兽药、合作社,涉农企业、水产养殖户等共628户。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200份,整顿市场50次。共立案9起,结案9起,其中3起农药案,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1起种子案,4起农产品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农办秘书股、种植业股、畜牧兽医渔业股、乡村振兴股。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澄江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2.澄江市种植业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3.澄江市畜牧渔业服务管理中心。 4.澄江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5.澄江市农村社会事务发展中心。 6.澄江市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服务管理中心。 7.澄江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 8.澄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9.澄江市农业机械管理站。 10.澄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澄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澄江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2.澄江市种植业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3.澄江市畜牧渔业服务管理中心。 4.澄江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5.澄江市农村社会事务发展中心。 6.澄江市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服务管理中心。 7.澄江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 8.澄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9.澄江市农业机械管理站。 10.澄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纳入澄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澄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7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8人(离休0人,退休7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澄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2,467.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67.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07.43万元,增长11.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07.43万元,增长11.3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增多,项目资金增加,致使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2,46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6.15万元,占总支出的8.74%;项目支出29,631.30万元,占总支出的91.2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07.43万元,增长11.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32万元,增长1.66%;项目支出增加3,261.11万元,增长12.3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增多,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36.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30.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631.3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水体支出25,193.00万元,主要用于抚仙湖径流区土地流转耕地休耕轮作项目专项资金16,800.00万元、2022年“三湖”保护治理(农业绿色转型升级发展工程)省级补助资金8,393.00万元。 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99.9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休耕轮作制度试点补助资金99.98万元。 3.农村社会事业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专项经费30.00万元。 4.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专门项资金100.00万元。 5.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651.51万元,主要用于澄江市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补助资金75.00万元、玉财农〔2022〕175号中央农业救灾资金5.00万元、2022年土地流转休耕轮作资金2,300.00万元、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草原奖补项目专项资金82.20万元、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179.36万元、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专项资金2.00万元、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小麦重大病虫疫情统防统治项目补助资金7.96万元。 6.病虫害控制支出5.5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动物疫病防控补助项目资金5.55万元。 7.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0.16万元。 8.稳定农民收入补贴支出23.5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3.00万元、市级村级动物防疫协检员工资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0.55万元。 9.农业生产发展支出896.35万元,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66.30万元、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0.00万元、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第二批)专项资金216.20万元、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4.00万元、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19.84万元。 10.农村社会事业支出287.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补助资金168.00万元、澄江市农村厕所革命建设补助项目资金119.00万元。 1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9.8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利用专项资金9.80万元。 12.农田建设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资金10.00万元。 13.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8.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专项经费18.00万元。 14.生产发展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澄江市驻村工作队员意外保险经费1.26万元。 15.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142.14万元,主要用于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补助资金142.14万元。 16.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58.00万元,主要用于澄江市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经费39.30万元、澄江市2023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经费2.95万元、雨露计划项目专项资金115.75万元。 17.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85.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12%。与上年相比增加685.61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增多,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6.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80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3.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2.33万元、死亡抚恤支出29.8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3.1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5.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0.3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2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5,19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5%。主要用于水体支出25,193.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53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51.83万元、事业运行支出1,622.32万元、病虫害控制支出5.5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0.16万元、稳定农民收入补贴支出23.5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896.35万元、农村社会事业287.00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9.80万元、农田建设支出10.00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8.00万元、生产发展支出1.26万元、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142.14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58.00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5.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47.13万元、购房补贴支出16.3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3万元,决算为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6万元,决算为5.0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45%,完成年初预算的7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7万元,决算为1.7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55%,完成年初预算的33.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3万元,支出决算为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6万元,决算为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7万元,决算为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降低接待费等“三公”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20万元,增长16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72万元,增长27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9万元,增长39.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到我市考察、调研的次数增加,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增加,车辆燃料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相关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澄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0万元,比上年减少14.68万元,下降26.60%,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83万元、电费0.46万元、差旅费1.15万元、培训费1.04万元、公务接待费1.74万元、工会经费4.78万元、福利费2.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4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澄江市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7,138.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23.10万元,固定资产176.2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9.2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3.6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后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监督索引号53042200532601111
附件:澄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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