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澄江市征地拆迁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助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决定举行《澄江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澄江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1年10月中旬进行,具体听证时间、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1)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20至25人。 1、澄江市年满18周岁,涉及土地征迁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有关的公民不少于1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澄江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1至3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澄江市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2)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8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澄江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持有效证件(身份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澄江市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现场报名直接到澄江市凤翔路北11号(澄江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409室)填写《听证会报名表》;网上报名请登录澄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yncj.gov.cn/cjxzfxxgk/zdtzxx/)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cjx_cbzx@163.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学历、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联系人:龚绍文 联系电话:0877-691382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17: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澄江市自然资源局将于2021年9月24日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于听证会举行前10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当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自理。 附件: 澄江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报名表 澄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4日 附件
澄江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民 族 |
| 职 业 |
| 文化程度 |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 电子邮箱 |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
| 报名参会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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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体底端 附件 澄江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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