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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澄江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来源:澄江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1-09-14 16:42 点击率: 417打印 】【 关闭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澄江市征地拆迁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助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决定举行澄江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澄江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110月中旬进行,具体听证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1)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2025人。

1、澄江市年满18周岁,涉及土地征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有关的公民不少于1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澄江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13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澄江市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2)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8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澄江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持有效证件(身份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澄江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现场报名直接到澄江凤翔路北11号澄江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409室)填写《听证会报名表》;网上报名请登录澄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yncj.gov.cn/cjxzfxxgk/zdtzxx/)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cjx_cbzx@163.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学历、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联系人:龚绍文

联系电话:0877-6913822,报名截止时间:202192317: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澄江自然资源局将于2021924日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于听证会举行前10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当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自理。

 

附件:

澄江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报名表

 

 

 

 

澄江自然资源局

2021914


附件

澄江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职 业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报名参会理由


窗体底端

 

附件  澄江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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