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乡振发〔2023〕6号 澄江市乡村振兴局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澄江市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 《澄江市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澄江市乡村振兴局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澄江市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玉溪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脱贫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的通知》、《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2022〕9号)和《玉溪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巩固振兴组〔2022〕8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跨省外出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澄江市现有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2419户7570人,务工总人数3237人,其中省外务工326人。为进一步激发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积极性,增加脱贫户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3年拟计划对跨省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按照跨省务工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年享受1次),2023年所需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拟补助210人。 二、对象标准及申请流程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澄江市跨省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二)补助标准 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三)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于2023年4月-12月期间向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外出务工奖补,填报《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或用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复印件(空白处写清开户银行全称),提供的社保卡确保已激活。 三、申请支付程序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申请补助人员的务工情况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澄江市乡村振兴局按照扶持对象精准的原则,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已审核发放对象名册》脱贫劳动力的身份真实性进行审核。乡村振兴局将补助资金支付到申请人一卡通(社会保障卡),并在补贴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将《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明细表》反馈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注意事项 (一)坚持跨省务工。享受交通补助的对象必须是到省外务工就业的脱贫劳动力,跨村、跨乡、跨县、跨市务工就业人员不在补助之列。 (二)坚持只补一次。对于符合享受交通补助条件的脱贫劳动力,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助。 (三)坚持应补尽补。对符合享受交通补助条件的脱贫劳动力要加大政策宣传,应补尽补。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 跨省务工就业脱贫劳动力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群众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要加大补助政策宣传力度,努力提高脱贫群众政策知晓率和跨省务工就业积极性。 (二)明确任务分工 跨省务工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各镇(街道)共同负责。各镇(街道)负责将政策宣传到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就业情况进行审核。乡村振兴局负责人员身份核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享受交通补助人员名单、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做好交通补助资金安排和补助发放工作。 (三)加强档案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乡村振兴局要分别建立跨省务工就业人员补助台账,做好档案管理相关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附件:1.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审批表 2.个人收入证明 附件1 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审批表.docx
个人收入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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